正常离婚流程怎么走(正常离婚流程怎么走2023)
大家好!今天讓小編來大家介紹下關于正常離婚流程怎么走(正常離婚流程怎么走2023)的問題,以下是小編對此問題的歸納整理,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文章目錄列表:
- 正常離婚流程怎么走?
- 離婚手續怎么辦理流程
- 要辦理離婚手續要走什么流程?
- 離婚手續怎么辦理流程
- 離婚手續流程怎么走
正常離婚流程怎么走?
(1)申請。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持有效證件和證明材料共同到具有管轄權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在婚姻登記機關現場填寫《離婚登記申請書》。(2)受理。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和證明材料進行初審,初審無誤后,發給《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不符合離婚登記申請條件的,不予受理。當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離婚登記申請告知書》的,應當出具。
(3)冷靜期。離婚登記當事人收到《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之日起三十日內(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的次日開始計算期間,期間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結束的次日為期間的最后一日),任何一方不愿離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等材料向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并親自填寫《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經婚姻登記機關核實無誤后,發給《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確認單》。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4)審查。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后三十日內(自冷靜期屆滿日的次日開始計算期間,期間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結束的次日為期間的最后一日),雙方當事人應持規定有效的證件和證明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婚姻登記機關依據相關規定對當事人的真實意愿、證件和證明材料、離婚協議書等進行審查。對不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不予辦理。當事人要求出具《不予辦理離婚登記告知書》的,應當出具。
(5)登記(發證)。婚姻登記機關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離婚手續怎么辦理流程
離婚手續辦理流程:申請、審查、登記、撤銷。
通過行政程序進行的協議離婚由民政部門主管。在城市,協議離婚的登記管理機關是街道辦事處或者市轄區、不設區的市的民政部門,在農村,協議離婚的登記管理機關是鄉鎮、民族鄉的人民政府。
1、夫妻雙方應當先共同簽訂離婚協議書;
2、達成離婚協議后,再去婚姻登記機關提出離婚申請;
3、婚姻登記機關受理申請后,應當經過三十天的離婚冷靜期,在此期間,任何一方不想離婚的,都可以撤回離婚申請;
4、期滿后,雙方都未撤回申請的,應當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請求發給離婚證,婚姻登記機關審查后,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應當發給離婚證。
離婚需要的資料
離婚分為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如果是協議離婚的話,需要攜帶雙方的戶口本原件、身份證原件、結婚證原件以及雙方的離婚協議到任意一方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手續。
如果是指到法院起訴離婚的話,需要攜帶起訴狀,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對方的居住證明或是戶籍證明到對方的經常居住地或是戶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訴。
要辦理離婚手續要走什么流程?
協議離婚手續辦理要走如下流程:1、夫妻達成離婚一致意見;
2、訂立書面離婚協議;
3、申請離婚登記;
4、經過三十天冷靜期;
5、夫妻領取離婚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離婚手續怎么辦理流程
離婚辦理手續會因為離婚方式的不同而不同。離婚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協議離婚,另一種是訴訟離婚。
一、協議離婚的程序為:
1、夫妻雙方簽訂離婚協議,協議中必須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
2、攜相關證件到婚姻登記機關離婚;
3、婚姻登記機關審查;
4、對符合離婚條件的,應予登記,發給離婚證,注銷結婚證。
二、起訴離婚的程序為:
1、準備好起訴狀及相關材料到法院立案起訴;
2、符合立案條件的,法院會在立案后5個工作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給另一方;
3、庭前調解;
4、調解不成的,開庭審理;
5、等候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協議離婚辦理流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條 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系。
離婚手續流程怎么走
離婚手續流程怎么走
離婚手續流程怎么走,夫妻之間的緣分走到了盡頭,都是會選擇離婚的,有些人選擇了和平分開,但是又不知道自愿離婚手續流程怎么走,下面了解離婚手續流程怎么走及相關資料。
離婚手續流程怎么走1
離婚手續辦理流程:
1、當事人自愿離婚的,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2、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雙方無異議的,要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
3、婚姻登記機關查明情況后要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法律依據: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離婚手續流程怎么走2
1、審查
對當事人雙方提交的身份證。戶口簿和離婚證等證件和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看身份證是否是本人的,照片是否與當事人相符合等問題。
2、登記
工作人員會詢問當事人雙方是否自愿離婚,并繳納九元作為離婚登記費用,當事人雙方填寫柳婚聲明書,兩人在離婚聲明書和協議書上簽下自己的名字,并按手印,隨后工作人員打印離婚證。
3、申請
當事人帶著個人的身份證和戶口簿,到原先登記結婚的婚姻登記處提交離婚證補辦申請。婚姻登記處會調出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對當事人的婚姻狀況進行核查,核查屬實后,婚姻登記處為當事人補辦離婚證。
《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所以若雙方對于是否離婚,財產如何分割,孩子的撫養權和探視權如何處理可以達成一致,則雙方可以到民政局辦理離婚。若一方要求離婚或者上述問題無法達成一致,則可以去法院訴訟離婚
對離婚的流程怎么走和離婚證丟失后如何解決的介紹就到這里了,相信大家看到這里已經對離婚的流程有所了解。夫妻感情劈裂,最終選擇離婚是無可厚非的,而辦理離婚手續是夫妻雙方解除夫妻關系的重要程序,當然大家拿到離婚證時也要妥善保管,以免需要使用時發現丟失了。
離婚手續流程怎么走3
一、協議離婚條件有哪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編的相關規定,準予協議離婚登記的法定條件有:
1、辦理了結婚登記;
2、雙方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3、申請離婚的當事人雙方應是自愿離婚。對于一方要求離婚,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予受理。
4、申請離婚的當事人雙方應對子女撫養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對于雙方要求離婚,但是對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處理事項未達成協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予受理。
5、一方或雙方的戶口是本轄區內的常住戶口。
6、申請離婚登記的雙方必須同時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不得委托他人辦理。
二、協議離婚所需材料
1、大陸人士:
(1)本人的'結婚證
(2)本人戶口本、身份證
(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4)個人近期免冠照片兩張
2、外籍人士、港澳臺胞在我國辦理協議離婚則需提供以下文件:
(1)個人近期免冠照片兩張
(2)本人的有效護照或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的有效身份證件,港澳臺胞還需提供來往內地通行證或回鄉證等有效旅行證件
(3)雙方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4)本人的《結婚證》
三、自愿離婚手續流程怎么走
1、申請。男女雙方就自愿協議離婚提出申請,申請雙方應當持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離婚協議書和結婚證,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
2、審查。婚姻登記機關對離婚申請依法進行嚴格的審查,主要審查雙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對子女扶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了協議。
3、批準。對于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編規定雙方自愿離婚條件的,登記機關應在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一個月內準予登記,并發給離婚證,注銷結婚證。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時起即解除夫妻關系。
以上就是小編對于正常離婚流程怎么走(正常離婚流程怎么走2023)問題和相關問題的解答了,正常離婚流程怎么走(正常離婚流程怎么走2023)的問題希望對你有用!
總結
以上是生活随笔為你收集整理的正常离婚流程怎么走(正常离婚流程怎么走2023)的全部內容,希望文章能夠幫你解決所遇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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