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暂住证需要什么证件(现在办理暂住证需要什么证件)
大家好!今天讓小編來大家介紹下關于辦理暫住證需要什么證件(現在辦理暫住證需要什么證件)的問題,以下是小編對此問題的歸納整理,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文章目錄列表:
- 北京辦居住證需要什么資料
- 開封的暫住證辦理都需要帶什么證件?
- 辦理北京暫住證需要什么材料
- 網上辦理居住證需要什么材料?
北京辦居住證需要什么資料
北京居住證辦理材料:
來京人員持有已滿6個月且在有效期內的《北京市居住登記卡》或《暫住證》,并符合在京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領《北京市居住證》,外國人、港澳臺居民和華僑的服務管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1、身份證明。本人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或原籍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
2、辦理人的居住時間證明。持有已滿6個月且在有效期內的《居住登記卡》或《暫住證》,或者在京連續繳納6個月(連續繳納6個月的起止時間是指,申領當月的上上月前推連續繳納6個月)納稅憑證或社保憑證,或者有效的工作居住證。
3、辦理人的合法穩定就業證明、合法穩定住所證明或連續就讀證明。
(1)若以《北京市居住登記卡》或《暫住證》作為居住時間證明:
①選擇合法穩定就業的,即提供下列任一形式材料:
a.加蓋在京用人單位公章且有6個月以上尚未履行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勞動關系證明;
b.由本市工商管理部門核發的距經營期限屆滿不少于6個月的營業執照;
②選擇合法穩定住所的,即提供下列任一形式材料:
a.居住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若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提供商品房買賣網簽合同;
b.租住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或商品房買賣網簽合同的原件或復印件,以及尚有6個月以上租期且記載有房屋詳細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姓名、居民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租賃期限的房屋租賃合同或協議。
c.居住在學校、醫院、研究所等機關、企事業單位的:提供加蓋單位人事或保衛部門公章的居住證明。
③連續就讀證明包括:
a.在本市小學、中學取得學籍并就讀的,提供由所在學校出具的就讀證明或本人學生證。
b.在本市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等學校和具有研究生培養資格的科研機構取得學籍并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提供由所在學校或科研機構出具的就讀證明或本人學生證。
辦理人選擇合法穩定就業或連續就讀,若現住地址與《北京市居住登記卡》或《暫住證》不一致,還須提供與所填現住地址一致的在京住所證明。
(2)若以納稅憑證或社保憑證或有效的工作居住證作為居住時間證明的,可按合法穩定就業申領居住證,納稅憑證或社保憑證或有效的工作居住證亦可作為合法穩定就業證明,辦理人還需提供在京住所證明。
4、辦理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片1張。
辦理期限:申領居住證業務當場受理,經審核符合《北京市居住證》辦理條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制發《北京市居住證》。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制發,可延長至30日。
首次申領《居住證》,免收證件工本費;辦理《居住證》簽注、變更手續不收取費用;補領、換領《居住證》,應當繳納證件工本費。具體收費辦法由市財政部門、價格主管部門制定。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北京市居住證
開封的暫住證辦理都需要帶什么證件?
申領暫住證人員需提供:\x0d\x0a (一)本人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x0d\x0a (二)暫住地合法居住場所證明;\x0d\x0a (三)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證件照2張(用攝像技術采集人像信息制證的除外)。\x0d\x0a 希望對朋友您有幫助.\x0d\x0a\x0d\x0a 如對您有用,請【采納一下下啦】,給個【贊同】表示鼓勵啦!!!么么噠..謝謝!!!辦理北京暫住證需要什么材料
北京暫住證現已更名為北京居住證,其申辦所需材料如下:
網上申請
1、若申請人以《暫住證》或《居住登記卡》作為居住時間證明,需提供如下辦理材料:
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申請人本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證)。
2)《暫住證》或《居住登記卡》(若申請人以合法穩定住所條件申請居住證,則不需提供《暫住證》)
3)申請人的合法穩定就業證明、合法穩定住所證明或連續就讀證明之一:
①選擇合法穩定就業的:提供合法穩定就業證明,若申請人的現住地址與《暫住證》不一致,還須提供與所填現住地址一致的在京住所證明。
②選擇合法穩定住所的:提供合法穩定住所證明。
③選擇連續就讀的:提供連續就讀證明,同時,若申請人的現住地址與《暫住證》不一致,還須提供與所填現住地址一致的在京住所證明。
2、若申請人以納稅憑證或社保憑證作為居住時間證明,需提供如下辦理材料:
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申請人本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證)。
2)申請人的在京連續繳納6個月(連續繳納6個月的起止時間是指,申領當月的上上月前推連續繳納6個月)納稅憑證或社保憑證。(個稅或者社保證明,需登錄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來提交定制證明申請。)
3)與網上申請居住證時所填現住地址一致的在京住所證明。
窗口現場申請
1)辦理人的身份證明(辦理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或原籍公安機關開具的身份證明。
2)辦理人的居住時間證明。辦理人的已滿6個月且在有效期內的《北京市居住登記卡》或《暫住證》。
3)辦理人的合法穩定就業證明、合法穩定住所證明或連續就讀證明:
①合法穩定就業證明,即下列任一形式材料:
a.加蓋在京用人單位公章且有6個月以上尚未履行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勞動關系證明;
b.由本市工商管理部門核發的距經營期限屆滿不少于6個月的營業執照;
②合法穩定住所證明,即下列任一形式材料:
a.居住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若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提供商品房買賣網簽合同;
b.租住房屋的:租住居民戶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或商品房買賣網簽合同的原件或復印件,以及尚有6個月以上租期且記載有房屋詳細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姓名、居民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租賃期限的房屋租賃合同或協議;
租住農村宅基地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人《居民戶口簿》首頁和本人頁復印件,以及尚有6個月以上租期且記載有房屋詳細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姓名、居民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租賃期限的房屋租賃合同或協議;
c.居住在學校、醫院、研究所等機關、企事業單位的:提供加蓋單位人事或保衛部門公章的居住證明。
③連續就讀證明,即下列任一形式材料:
a.在本市小學、中學取得學籍并就讀的:提供由所在學校出具的就讀證明或本人學生證(包含中小學學生卡);
b.在本市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等學校和具有研究生培養資格的科研機構取得學籍并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提供由所在學校或科研機構出具的就讀證明或本人學生證。
4)辦理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片1張。
擴展資料
北京市居住證舊稱北京市暫住證,并不等同于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獲得北京居住證的人在部分情況下可以獲得等同于京籍的資源和條件。
2016年8月11日,《居住證暫行條例》正式發布,意味著“暫住證”將升級為“居住證”。從“暫住證”到“居住證”的轉變,意味著北京對非京籍常住人口將從“管理”轉為多方位務。2016年10月1日起,北京市將正式實行居住證制度。屆時“暫住證”將升級為“居住證”。
在京居住6個月以上,同時有合法穩定就業、有穩定住所或連續就讀即可申請。持證人不僅將在京依法享受勞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繳存、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的權利等,居住證還將成為參與北京積分落戶的必要條件之一 。11月30日后可實現居住證網上登記和申報。另外,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證人員的居住證無需自己申辦,將由政府相關部門統一發放。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北京市居住證
網上辦理居住證需要什么材料?
需要以下材料(以北京舉例):
1、身份證明
本人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或原籍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
注:網上申請居住證,需本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證。
2、居住時間證明
有效期已滿5個月且不到7個月的《北京市居住登記卡》,或已滿6個月且在有效期內的《暫住證》,或在京連續繳納6個月納稅憑證或社保憑證,或有效的《工作居住證》。
注:連續繳納6個月的起止時間是指,申領當月的上上月前推連續繳納6個月。
3、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證明之一:
(1)若以《北京市居住登記卡》或《暫住證》作為居住時間證明:
①選擇合法穩定就業的,即提供下列任一形式材料:
a、加蓋在京用人單位公章且有6個月以上尚未履行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勞動關系證明;
b、由本市工商管理部門核發的距經營期限屆滿不少于6個月的營業執照;
②選擇合法穩定住所的,即提供下列任一形式材料:
a、居住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若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提供商品房買賣網簽合同;
b、租住房屋的:租住居民戶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或商品房買賣網簽合同的原件或復印件,以及尚有6個月以上租期且記載有房屋詳細地址;
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姓名、居民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租賃期限的房屋租賃合同或協議;租住農村宅基地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人《居民戶口簿》首頁和本人頁復印件,以及尚有6個月以上租期且記載有房屋詳細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姓名、居民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租賃期限的房屋租賃合同或協議;
c、居住在學校、醫院、研究所等機關、企事業單位的:提供加蓋單位人事或保衛部門公章的居住證明。
③選擇連續就讀的,即提供下列任一形式材料:
a、在本市小學、中學取得學籍并就讀的:提供由所在學校出具的就讀證明或本人學生證(包含中小學學生卡);
b、在本市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等學校和具有研究生培養資格的科研機構取得學籍并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提供由所在學校或科研機構出具的就讀證明或本人學生證。
擴展資料
法律規定: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托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對申請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應當一次性告知申領人需要補充的材料。
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制作發放居住證;在偏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制作發放居住證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實施辦法中可以對制作發放時限作出延長規定,但延長后最長不得超過30日。
第十條 居住證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每年簽注1次。
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辦理簽注手續。
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注手續的,居住證的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注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
第十一條 居住證損壞難以辨認或者丟失的,居住證持有人應當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辦理換領、補領手續。
居住證持有人換領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
第十二條 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勞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的權利。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為居住證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務:
(一)義務教育;
(二)基本公共就業服務;
(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計劃生育服務;
(四)公共文化體育服務;
(五)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務;
(六)國家規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務。
第十三條 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下列便利:
(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出入境證件;
(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
(三)機動車登記;
(四)申領機動車駕駛證;
(五)報名參加職業資格考試、申請授予職業資格;
(六)辦理生育服務登記和其他計劃生育證明材料;
(七)國家規定的其他便利。
參考資料來源:北京市人民政府-我要申領《北京市居住證》
以上就是小編對于辦理暫住證需要什么證件(現在辦理暫住證需要什么證件)問題和相關問題的解答了,辦理暫住證需要什么證件(現在辦理暫住證需要什么證件)的問題希望對你有用!
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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