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退条怎么写啊?
有朋友或者親戚來找你,你要去接一下。
考勤管理制度 所有員工必須按排班表準時上班,不得無故缺勤、曠工、遲到、早退,嚴禁代人打卡。每個月推薦全勤員工,進行公布表揚和獎勵100元,所謂全勤是全月沒有遲到,早退,請假。延遲半小時之內上班,為遲到行為,提前半小時下班的,為早退行為。 上班時間: 上午:8:00-12:00 下午:2:00-6:00 加班:7:00-10:00 一. 遲到、早退、曠工。 具體規定: 1. 員工每月予許有2次遲到,而累計遲到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遲到3次以上(包含3次)超過30分鐘,當曠工1小時處理。超過1小時按曠工半天論。(因偶發事故遲到超過30分鐘以上經主管或人事人員查明屬實者可準予補辦請假。) 2. 員工未到規定時間提前30分鐘下班的為早退,超過30分鐘提前下班的按曠工處理。 3. 員工每月予許有2次漏打卡,漏打卡應找主管簽卡處理,發生3次以上(含3次)漏打卡情況雖有經過部門主管核準的上班證明,但仍應處罰,超出此數員工按10元/次處理。 4. 員工漏打卡需填寫《員工漏打卡情況說明》,部門主管確認工時后,由行政部作相應處理。 5. 辦公室負責本規定在全公司貫徹,各部門主管應督導員工按規定時間出勤。主管違規核準缺勤,隱瞞員工缺勤情況等,按違規員工應扣金額雙倍處罰。 6. 保安人員認真執行并監督公司規定的打卡制度,不允許代打、不允許手寫、涂改,打完卡應按編號放在相應位置。對代打卡的員工一經發現,給予30元/人次經濟處罰(罰款對象:代打卡人、被打卡人);若保安人員帶打卡,則給予50元罰款并停崗處理。 7. 上班時間內因有事外出的,要按規定憑放行條交到保安室才能離廠(各部門員工向部門主管請示批準,部門主管和辦公室向總經理請示批準,)。放行條應有部門主管的簽名同意,和行政簽名確認方可生效。否則當曠工半天處理。 8. 若部門主管和辦公室外出無法報告,應向行政人員請假備案 二. 請假 1. 任何類別的假期都需部門主管事前批準,并到行政部登記 2. 如有緊急情況,不能事先請假,應在兩小時以內電話通知本部門主管和行政部并在上班當日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計。 3. 當月請假1天(或1次)扣除3/5全勤 4. 當月請假2天以上沒有全勤。 5. 員工身體不適請病假,須告知主管,填寫[請假條]交給主管簽名同意,遇緊急情況先電話通知主管同意批準,病后上班應補回[請假條]。否則當曠工處理。 6. 病假的請假條應附帶醫生證明,醫院病歷表正本,醫院發票。(經審核無誤后退還) 三. 曠工 1. 連續三個工作日無故缺勤,或未經批準休假者將被視為曠工。直接主管將親自聯絡本人查明原因,并于滿三天后的二天內交出"辭退處分報告"。 2. 在30天內未經批準缺勤總計3天(24小時)者被視為曠工,按曠工處罰。
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 公司作息制度第二條 公司上班時間為7:30~12:00,13:00~17:00(可分為夏季、冬季作息時間)。第三章 工作制第三條 公司(總部)一般實行每天8小時標準工作日制度。實行每周5天標準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時為40小時。第四條 其他工作時間制度:1. 縮短工作時間。主要針對特別繁重和過度緊張勞動,夜班工作,哺乳期的女職工。2. 計件工作時間。按計件定額工作。3. 不定時工作時間。主要為公司領導、外勤、部分值班人員、推銷員、司機、裝卸工等,因工作性質需機動作業的工作崗位。4. 綜合計算工作時間。工作性質為連續作業和受季節影響的崗位。按標準工作日換算為以周、月、季、年等周期計算工作時間。第五條 遵照國家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制度。1. 每周公休日2天。2. 法定節假日:(1) 元旦,放假1日;(2) 春節,放假3日;(3) 國際勞動節,放假1日;(4) 國慶節,放假2日;(5)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如婦女節、青年節、建軍節、少數民族節日等。第四章 考勤范圍第六條 公司除高級職員(總經理、副總經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第七條 特殊員工不考勤須經總經理批準。第五章 考勤辦法第八條 在有條件的情況下,采用考勤機打卡制度。未采用考勤機的,可填寫員工考勤表。第九條 任何員工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打卡或簽到。第十條 員工忘記打卡或簽到時,須說明情況,并留存說明記錄。第十一條 考勤設置種類:1. 遲到。比預定上班時間晚到。2. 早退。比預定下班時間早走。3. 曠工。無故缺勤。4. 請假。可細分為幾種假。5. 出差。6. 外勤。全天在外辦事。7. 調休。第十二條 員工須出示各類與考勤有關的證明材料。第六章 考勤統計及評價第十三條 行政主管負責每月填寫月度考勤統計表。第十四條 公司通過打分法綜合評價每個員工的出勤情況。第十五條 考勤計分辦法。1. 遲到。遲到10分鐘扣2分,遲到10~30分鐘扣5分,遲到30~60分鐘扣10分,遲到60分鐘以上扣20分。2. 早退。早退10分鐘扣2分,早退10~30分鐘扣5分,早退30~60分鐘扣10分,早退60分鐘以上扣20分。3. 曠工。曠工一次扣20分。4. 請假超期。一天扣20分。以100分為基數扣除,考勤成績分為五級:優: 90分以上;良: 80~90分;中: 70~79分;及格: 60~69分;差: 60分以下。第十六條 公司依據員工考勤成績決定員工的考勤獎勵、處罰。第七章 附 則第十七條 公司行政部會同人事部執行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批準頒行。----請做適當的 修改
各個企業都有自己不同的管理員工行為的規章制度,應該一分為二看待。作為企業員工應遵守單位的管理制度,愛崗敬業,干好本職。公司從規范管理角度對您的遲到早退行為作出處分是合理的。對于處罰的規定,從法律角度而言處罰分為警告、留用察看、開除三種。對有下列行為但不足以辭退的員工分別給予警告處分: (1)違反勞動紀律,月計遲到、早退在4次以上,年計20次以上的;月計曠工在2次以上,累計5-15天的;一年內出現2次無病請病假的;無理取鬧、吵架、打架、消極怠工、弄虛作假等影響生產、工作、經營和社會秩序較嚴重的; (2)不聽從工作分配、調動、指揮;玩忽職守,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工作失職、瀆職,造成不良后果或給公司造成較大經濟、榮譽損失,使他人生命遭受危害或經濟財產遭受1000元以上損失的;......... (6)嚴重違犯公司規章制度的。 員工有以上行為之一的,由所在部門經理以書面形式寫出處理意見報公司總經理研究決定后,給予警告處分,處分記入公司檔案,同時根據影響輕重和經濟損失大小給予500元以上經濟罰款。 也就是說,單位對員工過錯可以處分,但不能罰款,罰款實質上是借制度的名義克扣工資。我國勞動法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您可以寫份檢查或保證書,承認錯誤,接受處分,也可拒絕接受處罰。如果單位強行扣減其工資,您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 說明一下,本人自上班以來從沒有發生類似現象,不管別人怎么樣,堅持自己的原則。祝您好運......
第四章、考勤內容第七條 遲到(早退)1-10分鐘內為一類遲到(早退),按每分鐘1元進行處罰; 遲到(早退)11-30分鐘內為一類遲到(早退),按每分鐘1元進行處罰(超過10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者加扣10元/次)。遲到(早退)31分鐘以上者視為曠工。第八條 擅離職守: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離開工作崗位者,且時間在半小時以內;第九條 曠工: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超過半小時;未經準假而不到崗者;假滿未續假者。第五章、有關考勤的獎金考核第十條 員工遲到/早退/擅離職守一次考核獎金10元。當月累計達三次計曠工半日,以此類推,月薪人員如有請假、曠工、遲到、早退現象均取消當月全勤。第十一條 曠工小于等于4小時計半天;曠工大于4小時小于等于8小時計1天,按實際曠工天數進行考核,曠工天數將按月工資總額平均天數三倍進行處罰。第十二條 連續曠工三日或全月累計曠工五日者,作自動離職處理且不發放任何薪資。第十三條 如出現代(托)人刷卡現象,雙方當事人各處罰100元,第二次開除。第十四條 漏打/忘記打卡又未及時找行政部簽卡者按曠工處理,當月時間內簽卡不得超過三次,第四次簽卡按20元/人次進行處罰。
態度決定一切,細節決定成敗。俗話說“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層之臺,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泰山不拒細壤,故能成其高;江海不擇細流,故能就其深。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什么是細節?就是那些看似普普通通的,卻十分重要的事情,一件事的成敗,往往都是一些小的事情所影響產生的結果。細小的事情常常發揮著重大的作用,一個細節,可以使你走向你的目的地,也可以使你飽受失敗的痛苦。每一件事情都是有無數個小的細節組成的,每一個都很重要。就好比是一條鐵鏈,有無數鐵環組成,無論其中哪一個鐵環壞了,整個鐵鏈也就沒有用了。說實話,經過今天這件事,懊惱之余,也還有點慶幸。懊惱的當然是自己違反規定,慶幸的則是也正因為這件事剛好點醒了我,令我幡然醒悟。相信在看完這么多以后,也會了解到我對待這件事真誠改過的態度。希望在以后的日子里監督我。給我一個機會,我也能盡自己的一份力!
考勤管理制度 所有員工必須按排班表準時上班,不得無故缺勤、曠工、遲到、早退,嚴禁代人打卡。每個月推薦全勤員工,進行公布表揚和獎勵100元,所謂全勤是全月沒有遲到,早退,請假。延遲半小時之內上班,為遲到行為,提前半小時下班的,為早退行為。 上班時間: 上午:8:00-12:00 下午:2:00-6:00 加班:7:00-10:00 一. 遲到、早退、曠工。 具體規定: 1. 員工每月予許有2次遲到,而累計遲到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遲到3次以上(包含3次)超過30分鐘,當曠工1小時處理。超過1小時按曠工半天論。(因偶發事故遲到超過30分鐘以上經主管或人事人員查明屬實者可準予補辦請假。) 2. 員工未到規定時間提前30分鐘下班的為早退,超過30分鐘提前下班的按曠工處理。 3. 員工每月予許有2次漏打卡,漏打卡應找主管簽卡處理,發生3次以上(含3次)漏打卡情況雖有經過部門主管核準的上班證明,但仍應處罰,超出此數員工按10元/次處理。 4. 員工漏打卡需填寫《員工漏打卡情況說明》,部門主管確認工時后,由行政部作相應處理。 5. 辦公室負責本規定在全公司貫徹,各部門主管應督導員工按規定時間出勤。主管違規核準缺勤,隱瞞員工缺勤情況等,按違規員工應扣金額雙倍處罰。 6. 保安人員認真執行并監督公司規定的打卡制度,不允許代打、不允許手寫、涂改,打完卡應按編號放在相應位置。對代打卡的員工一經發現,給予30元/人次經濟處罰(罰款對象:代打卡人、被打卡人);若保安人員帶打卡,則給予50元罰款并停崗處理。 7. 上班時間內因有事外出的,要按規定憑放行條交到保安室才能離廠(各部門員工向部門主管請示批準,部門主管和辦公室向總經理請示批準,)。放行條應有部門主管的簽名同意,和行政簽名確認方可生效。否則當曠工半天處理。 8. 若部門主管和辦公室外出無法報告,應向行政人員請假備案 二. 請假 1. 任何類別的假期都需部門主管事前批準,并到行政部登記 2. 如有緊急情況,不能事先請假,應在兩小時以內電話通知本部門主管和行政部并在上班當日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計。 3. 當月請假1天(或1次)扣除3/5全勤 4. 當月請假2天以上沒有全勤。 5. 員工身體不適請病假,須告知主管,填寫[請假條]交給主管簽名同意,遇緊急情況先電話通知主管同意批準,病后上班應補回[請假條]。否則當曠工處理。 6. 病假的請假條應附帶醫生證明,醫院病歷表正本,醫院發票。(經審核無誤后退還) 三. 曠工 1. 連續三個工作日無故缺勤,或未經批準休假者將被視為曠工。直接主管將親自聯絡本人查明原因,并于滿三天后的二天內交出"辭退處分報告"。 2. 在30天內未經批準缺勤總計3天(24小時)者被視為曠工,按曠工處罰。
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 公司作息制度第二條 公司上班時間為7:30~12:00,13:00~17:00(可分為夏季、冬季作息時間)。第三章 工作制第三條 公司(總部)一般實行每天8小時標準工作日制度。實行每周5天標準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時為40小時。第四條 其他工作時間制度:1. 縮短工作時間。主要針對特別繁重和過度緊張勞動,夜班工作,哺乳期的女職工。2. 計件工作時間。按計件定額工作。3. 不定時工作時間。主要為公司領導、外勤、部分值班人員、推銷員、司機、裝卸工等,因工作性質需機動作業的工作崗位。4. 綜合計算工作時間。工作性質為連續作業和受季節影響的崗位。按標準工作日換算為以周、月、季、年等周期計算工作時間。第五條 遵照國家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制度。1. 每周公休日2天。2. 法定節假日:(1) 元旦,放假1日;(2) 春節,放假3日;(3) 國際勞動節,放假1日;(4) 國慶節,放假2日;(5)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如婦女節、青年節、建軍節、少數民族節日等。第四章 考勤范圍第六條 公司除高級職員(總經理、副總經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第七條 特殊員工不考勤須經總經理批準。第五章 考勤辦法第八條 在有條件的情況下,采用考勤機打卡制度。未采用考勤機的,可填寫員工考勤表。第九條 任何員工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打卡或簽到。第十條 員工忘記打卡或簽到時,須說明情況,并留存說明記錄。第十一條 考勤設置種類:1. 遲到。比預定上班時間晚到。2. 早退。比預定下班時間早走。3. 曠工。無故缺勤。4. 請假。可細分為幾種假。5. 出差。6. 外勤。全天在外辦事。7. 調休。第十二條 員工須出示各類與考勤有關的證明材料。第六章 考勤統計及評價第十三條 行政主管負責每月填寫月度考勤統計表。第十四條 公司通過打分法綜合評價每個員工的出勤情況。第十五條 考勤計分辦法。1. 遲到。遲到10分鐘扣2分,遲到10~30分鐘扣5分,遲到30~60分鐘扣10分,遲到60分鐘以上扣20分。2. 早退。早退10分鐘扣2分,早退10~30分鐘扣5分,早退30~60分鐘扣10分,早退60分鐘以上扣20分。3. 曠工。曠工一次扣20分。4. 請假超期。一天扣20分。以100分為基數扣除,考勤成績分為五級:優: 90分以上;良: 80~90分;中: 70~79分;及格: 60~69分;差: 60分以下。第十六條 公司依據員工考勤成績決定員工的考勤獎勵、處罰。第七章 附 則第十七條 公司行政部會同人事部執行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批準頒行。----請做適當的 修改
各個企業都有自己不同的管理員工行為的規章制度,應該一分為二看待。作為企業員工應遵守單位的管理制度,愛崗敬業,干好本職。公司從規范管理角度對您的遲到早退行為作出處分是合理的。對于處罰的規定,從法律角度而言處罰分為警告、留用察看、開除三種。對有下列行為但不足以辭退的員工分別給予警告處分: (1)違反勞動紀律,月計遲到、早退在4次以上,年計20次以上的;月計曠工在2次以上,累計5-15天的;一年內出現2次無病請病假的;無理取鬧、吵架、打架、消極怠工、弄虛作假等影響生產、工作、經營和社會秩序較嚴重的; (2)不聽從工作分配、調動、指揮;玩忽職守,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工作失職、瀆職,造成不良后果或給公司造成較大經濟、榮譽損失,使他人生命遭受危害或經濟財產遭受1000元以上損失的;......... (6)嚴重違犯公司規章制度的。 員工有以上行為之一的,由所在部門經理以書面形式寫出處理意見報公司總經理研究決定后,給予警告處分,處分記入公司檔案,同時根據影響輕重和經濟損失大小給予500元以上經濟罰款。 也就是說,單位對員工過錯可以處分,但不能罰款,罰款實質上是借制度的名義克扣工資。我國勞動法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您可以寫份檢查或保證書,承認錯誤,接受處分,也可拒絕接受處罰。如果單位強行扣減其工資,您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 說明一下,本人自上班以來從沒有發生類似現象,不管別人怎么樣,堅持自己的原則。祝您好運......
第四章、考勤內容第七條 遲到(早退)1-10分鐘內為一類遲到(早退),按每分鐘1元進行處罰; 遲到(早退)11-30分鐘內為一類遲到(早退),按每分鐘1元進行處罰(超過10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者加扣10元/次)。遲到(早退)31分鐘以上者視為曠工。第八條 擅離職守: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離開工作崗位者,且時間在半小時以內;第九條 曠工: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超過半小時;未經準假而不到崗者;假滿未續假者。第五章、有關考勤的獎金考核第十條 員工遲到/早退/擅離職守一次考核獎金10元。當月累計達三次計曠工半日,以此類推,月薪人員如有請假、曠工、遲到、早退現象均取消當月全勤。第十一條 曠工小于等于4小時計半天;曠工大于4小時小于等于8小時計1天,按實際曠工天數進行考核,曠工天數將按月工資總額平均天數三倍進行處罰。第十二條 連續曠工三日或全月累計曠工五日者,作自動離職處理且不發放任何薪資。第十三條 如出現代(托)人刷卡現象,雙方當事人各處罰100元,第二次開除。第十四條 漏打/忘記打卡又未及時找行政部簽卡者按曠工處理,當月時間內簽卡不得超過三次,第四次簽卡按20元/人次進行處罰。
態度決定一切,細節決定成敗。俗話說“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層之臺,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泰山不拒細壤,故能成其高;江海不擇細流,故能就其深。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什么是細節?就是那些看似普普通通的,卻十分重要的事情,一件事的成敗,往往都是一些小的事情所影響產生的結果。細小的事情常常發揮著重大的作用,一個細節,可以使你走向你的目的地,也可以使你飽受失敗的痛苦。每一件事情都是有無數個小的細節組成的,每一個都很重要。就好比是一條鐵鏈,有無數鐵環組成,無論其中哪一個鐵環壞了,整個鐵鏈也就沒有用了。說實話,經過今天這件事,懊惱之余,也還有點慶幸。懊惱的當然是自己違反規定,慶幸的則是也正因為這件事剛好點醒了我,令我幡然醒悟。相信在看完這么多以后,也會了解到我對待這件事真誠改過的態度。希望在以后的日子里監督我。給我一個機會,我也能盡自己的一份力!
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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