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通的二十年手机行业“统治”之路
作者:TIMOTHY B. LEE
譯者:核子可樂
高通的盈利模式除了通過芯片獲得大額的收益之外,還向客戶收取產品專利費用,費用大概是每部手機售價的 5%,業內甚至稱其為"高通稅"。本月國加州圣何塞北區聯邦法官在當天對高通的問題作出了最后判決,坐收專利許可費多年的高通,終于敗訴了。
2005 年,蘋果公司聯系上了高通,希望對方能夠充當第一款 iPhone 產品當中調制解調芯片的供應商。高通方面給出的回應很不尋常:在回信當中,其要求蘋果先簽署一份專利許可協議,之后高通才會考慮是否接受。
蘋果公司采購業務副總裁 Tony Blevins 表示,“我在這個行業工作了二十年,從來沒有見過這樣的要求。”
大多數供應商都渴望著與新客戶交流——特別是像蘋果公司這樣規模龐大且聲望卓著的客戶。但高通完全不一樣,其在蜂窩芯片市場上占據著主導地位。這給高通公司帶來了巨大的影響力,而其也完全不憚于運用這種影響力。
Blevins 今年早些時候在聯邦貿易委員會針對高通公司的重磅反壟斷案中憑證時,發表了上述評論。貿易委員會方面于 2017 年提起訴訟,部分原因在于蘋果公司的不斷敦促——很明顯,高通公司在無線芯片領域的主導地位,已經在十多年時間當中給蘋果造成巨大困擾。
就在上周,加利福尼亞州聯邦法官為貿易委員會及蘋果提供了令人滿意的裁定。在這份長達 233 頁的裁定意見(PDF 格式)中,法官 Lucy Koh 認定高通公司的侵略性許可策略違反了美國的反托拉斯法。
https://www.courtlistener.com/recap/gov.uscourts.cand.306945/gov.uscourts.cand.306945.1490.0.pdf
我認真閱讀了這份出自 Kon 法官之手的意見書,其中將高通公司描述成一位殘酷無情的壟斷者。這份法律文件中概述了高通方面在近二十年當中不斷向智能手機制造商過度收取蜂窩芯片許可費用的歷史。高通方面與各大智能手機制造商簽訂合同,使得其它芯片制造商幾乎不可能挑戰高通的主導地位。對于那些不遵守高通公司單方面條款的客戶,其將面臨突然失去調制解調器芯片供應的嚴重威脅。
作為自由市場的堅定支持者,R Street 研究所專利專家 Charles Duan 表示,“高通公司對于某些手機芯片擁有壟斷權,他們利用這種壟斷能力向他人收取巨額資金。他們的行為不僅是通過芯片本身收取更多費用,同時也要求人們購買其專利許可并由此開出相當夸張的金額。”
如今,這一切優勢可能即將結束。在裁定書當中,Koh 命令高通公司停止以芯片斷供為手段威脅客戶。高通公司如今必須與客戶重新協商全部協議,并以合理的條款將其專利許可給競爭對手。如果 Koh 的裁定未被后續申訴所推翻,那么其將在本世紀之內為無線芯片首次創造出真正具有競爭力的市場環境。
高通公司的完美盈利機器
不同的蜂窩網絡需要立足不同的無線網絡標準運行,而這些標準往往每隔幾年就發生變化。在過去的二十年當中,高通公司在大部分時間內都保持著領先地位,并在芯片之上支持大部分主流蜂窩標準。因此,如果某家智能手機公司希望在全球范圍內銷售其產品,那么除了使用高通的芯片方案之外,其將再無其它途徑可走。
舉例來說,在 2010 年初,高通公司在 Verizon 以及 Sprint 等美國及部分海外運營商所青睞的 CDMA 標準芯片方面擁有明確的領先優勢。根據法庭披露的消息,高通公司首席技術官 James Thompson 在 2014 年寫給公司 CEO Steve Mollenkopf 的一份內部文件中評論蘋果道:
“我們是目前唯一一家能夠讓他們實現產品全球發布的供應商。事實上,如果沒有我們,他們將失去北美、日本以及中國的大部分市場。這絕對會給他們帶來沉重的打擊。”
受到影響的當然不只是蘋果。黑莓公司也在 2010 年左右陷入了類似的困境。黑莓公司高管 John Grubbs 指出,如果無法使用高通公司的芯片,“我們將無法提供 CDMA 設備,意味著我們全部設備銷售額中的 30% 都將在一夜之間消失。”
過去二十年當中,高通公司與大多數領先手機制造商達成的交易,其中包括 LG、索尼、三星、華為、摩托羅拉、聯想、中興以及諾基亞。這些交易使得高通公司積累起巨大的影響力與控制權,杠桿的存在也使得高通方面能夠提出遠高于擁有類似專利組合的其它企業所要求的專利使用費率。
高通公司的專利許可費根據手機的整體售價計算,而非單純評估采用高通專利技術的具體芯片。這實際上意味著高通公司能夠從手機的所有零部件身上獲利,而其中大部分其實跟高通方面的移動電話專利毫無關系。
蘋果公司高管 Jeff Williams 指出,“高通向我們收取的費用,比其它合作伙伴加起來還要多。”摩托羅拉公司的 Todd Madderom 也表示,“相較于我們使用的任何其它知識產權許可,我們從來沒見過如此沉重的許可費負擔。”
高通公司的內部文件也證實了上述說法。其中一份文件顯示,高通方面的專利許可業務單在 2016 年一年就為其帶來了 77 億美元的收入——超過另外 12 家擁有重要專利組合的企業的專利許可收入總和。
沒有許可,就沒有芯片
如此高昂的許可費用反映出高通不同尋常的談判策略,即所謂“沒有許可,就沒有芯片。”除非客戶首先簽署高通公司的專利組合許可協議,否則將永遠買不到高通公司的蜂窩芯片。而這些專利交易的條款則基本完全在高通公司的掌控之下。
一旦某家手機制造商與高通方面簽署了第一筆交易,高通就獲得了更強有力的杠桿。在專利許可協議到期之后,高通方面有權單方面終止對該智能手機制造商的芯片供應。
摩托羅拉公司高管 Todd Madderom 在一份證詞中指出,“如果我們得不到調制解調芯片,我們就無法正常出貨。而且即使市場上存在可行的解決方案,設計并使用替代性解決方案也至少需要耗費數個月的時間。”
這就使得高通公司的客戶在臨近專利許可協議到期日時處于極為被動的地位。不用說在法庭上質疑高通公司的專利申請,即使某位客戶只是試圖通過談判獲取更為優惠的條款,高通方面也有可能突然切斷芯片供應。
聯想公司高管 Ira Blumberg 在審判期間作證稱,“我們曾經向高通方面反映,我們正在考慮終止許可協議。高通公司的高管人員對此非常冷靜,并表示我們可以隨意處理,但如果采取這種方式,我們將無法繼續購買高通的芯片。”
Blumberg 在證詞中表示,“即使不超過一年,也至少會出現好幾個月的芯片斷供。這對于行業當中的幾乎任何企業而言都帶來致命的影響。”
Koh 法官發現,高通公司在過去二十年當中曾一再采取這樣的策略:高通公司曾于 2001 年切斷三星的芯片供應,2004 年切斷 LG 的芯片供應,2012 年切斷索尼與中興的芯片供應,2013 年切斷華為與聯想的芯片供應,并于 2015 年切斷了摩托羅拉的芯片供應。
高通公司的芯片交易擊潰各大競爭對手
接下來的問題顯而易見:高通公司是如何保持對調制解調芯片市場的強力控制的?部分原因在于,高通方面聘請到極具才華的工程師,并投入數十億美元以確保其芯片產品始終處于領先地位。
高通公司還通過銷售包含 CPU 及其它功能,甚至是調制解調功能的系統芯片鞏固其市場主導地位。此舉大大降低了產品成本與功耗,使得小型芯片制造商很難與之開展競爭。
但除了這些技術原因之外,高通公司還與客戶簽訂了協議,導致其他企業很難滲透進被其牢牢掌握的蜂窩調制解調芯片業務領域。
高通公司用來對付競爭對手的第一種武器就是許可條款:專利許可條款要求客戶為每一部售出的手機支付專利費,包括那些并未使用高通無線芯片的手機。這就使得高通公司在與其它芯片制造商的競爭當中具有強大的優勢。如果另一家芯片制造商試圖在價格方面與高通開展對抗,高通就能夠輕松降低芯片本體的售價,因為他們清楚客戶仍然需要以出貨手機量為基礎向高通支付高昂的專利許可費。
Koh 法官還提到了上世紀九十年代曾導致微軟陷入法律困境的類似行為。微軟公司當時表示,只要 PC 制造商同意按照每臺實際售出的 PC 向微軟支付許可費——無論其中是否安裝有 MS-DOS 系統,微軟就為制造商提供許可費折扣。這實際上意味著如果 PC 制造商銷售運行有非微軟操作系統的 PC,則必須支付兩筆費用。1999 年,一位聯邦法官裁定、并由陪審團表決通過,認定微軟利用這種方式以阻止競爭對手打入市場的作法違反了反托拉斯法。
高通公司還提出其它一些許可協議,包括明確阻止客戶使用非高通無線芯片等。高通方面承諾為售出的每一臺安裝有高通芯片的手機向制造商提供折扣,但前提是手機制造商至少要保證高通芯片的使用率達到 85%——在某些極端條款中甚至高達 100%。
舉例來說,蘋果公司在 2013 年與高通簽署了一項協議,其中要求蘋果方面以排他性方式使用高通的無線芯片。根據協議,高通將在 2013 年至 2016 年期間向蘋果支付數億美元的回扣與營銷激勵金。但如果蘋果公司開始銷售帶有非高通蜂窩芯片的 iPhone 或者 iPad 產品,高通將立即停止支付這些款項。
此外,如果在 2016 年 2 月之前使用非高通蜂窩芯片,蘋果公司甚至需要償還部分款項。高通公司的一封內部郵件計算出,如果蘋果方面在 2015 年推出一款帶有非高通蜂窩芯片的 iPhone,那么由此帶來的償還數額將高達 6.45 億美元。
高通公司與其它各大主要手機制造商也達成了類似的協議。2003 年,高通公司簽署了一份為期十年的協議,其中要求如果華為在中國市場上 100% 從高通處購買 CDMA 芯片,那么華為的專利許可費率將可降低至 2.65%。如果華為購買非高通 CDMA 芯片,那么專利許可費率將躍升至 5% 甚至更高。
而在 2004 年的一筆交易中,高通公司稱如果 LG 以至少 85% 的比例采購高通 CDMA 芯片,那么其將為 LG 提供可觀的回報。明目張膽項交易還提出,LG 在銷售帶有非高通蜂窩芯片的手機時需要支付更高的專利許可費。另外,如果三星方面在 2018 年中的全部“優質”蜂窩芯片以及一部分較低級別芯片(具體百分比不明)都從高通處購買,那么高通將向三星提供返利。
“獨立的調制解調芯片將失去充足的生存空間”
這些具有排他性的條款非常重要,因為大家都很清楚,只有實現規模化設計與生產才能從蜂窩調制解調器業務當中獲利。從零開始設計有競爭力的蜂窩芯片需要數億美元的投入,而且設計成果從面世到過時往往只有幾年的時間周期。
換句話說,除非已經有不少重量級客戶決定支持,否則相關企業根本就沒有投身這個行業的意義。然而,有能力在投產第一年就訂購數百萬塊芯片的客戶本來就非常有限。
高通公司的高管們非常清楚這一點。在 2010 年的一封內部郵件當中,高通公司的 Steve Mollenkopf 寫道,與蘋果公司簽訂獨家協議“將帶來巨大的戰略性利益”,這是因為“如果沒有如此量級的競爭對手,獨立的調制解調芯片將失去充足的生存空間。”
這不僅僅是一種理論層面的猜想。蘋果公司非常厭惡對高通方面的依賴,并希望培養起第二個調制解調器芯片來源。最強大的候選者無疑是英特爾——其還沒有成規模的調制解調器芯片業務,但確實有意著手構建。到 2012 年,蘋果公司已經計劃讓英特爾為其 2014 款 iPad 設計一款蜂窩芯片。
然而,蘋果 2013 年與高通方面的交易迫使其擱置這項由英特爾提供蜂窩芯片方案的計劃。蘋果公司的 Blevins 作證稱,“在簽署這項協議之后,我們就切斷了與英特爾在 iPad 方面的合作。”而失去了蘋果這位主要客戶,英特爾公司也就沒有必要再繼續開發自己的調制解調器芯片了。
在 2016 年與高通之間的交易到期之后,英特爾與蘋果雙方又恢復了蜂窩芯片合作關系。就在那一年,蘋果公司推出了 iPhone 7。其中部分產品配備有高通調制解調器芯片,其它一些產品則使用新的英特爾調制解調器芯片。
蘋果公司承諾購買數百萬塊英特爾無線芯片,這意味著英特爾將有動機把大量資源投入其開發工作當中。在與蘋果達成協議之后,英特爾收購了威盛電信(VIA Telecom),后者是少數能夠在高端芯片領域與高通公司一爭長短的企業。英特爾需要 CDMA 芯片以使自家無線產品在全球范圍內保持競爭力,但其又缺乏按照蘋果要求進行內部無線芯片開發的能力。收購威盛使得英特爾能夠加快 CDMA 芯片的研發速度。但根據英特爾自己做出的預測,如果沒有蘋果向英特爾做出的采購業務承諾,收購 VIA 在經濟層面將完全沒有可行性。
與蘋果之間的合作關系,也在其它方面為英特爾帶來助力。下一代 iPhone 將采用英特爾蜂窩芯片的消息促使多家網絡運營商主動幫助英特爾在自家網絡之上測試芯片。英特爾還發現,在成為蘋果公司的供應商之后,其在標準制定組織當中開始擁有更大的影響力。
帝國反擊戰
在 2019 年 2 月 26 日于巴塞羅那舉行的世界移動通信大會上,可以看到英特爾公司部署的 5G 徽標。
蘋果公司與英特爾之間的交易,對高通方面在蜂窩芯片業務市場上的主導地位構成了嚴重威脅。一旦英特爾開發出蘋果所需要的全系列蜂窩芯片,英特爾即可轉而為其它智能手機制造商提供相同的芯片。這將極大改善各家智能手機制造商的貨源受限問題,意味著他們不再必須與高通公司續簽專利許可。因此,高通公司決定與蘋果以及英特爾開戰。
為了應對高通公司的芯片供應威脅,蘋果開始向高通提出的高額專利使用費發起質疑。高通方面的回應是,蘋果公司將無權在新款 iPhone 當中使用高通公司的芯片,這將迫使蘋果不得不完全依賴于英特爾提供的 2018 款芯片。高通公司還在全球各地的法院起訴蘋果侵犯其專利權,而蘋果則要求聯邦貿易委員會對高通公司的商業行為展開調查。
這次波折使得蘋果與英特爾處于不利地位。高通公司試圖利用其專利儲備庫在全球各地的司法管轄區之內禁止 iPhone 的銷售。如果高通在其中一個主要市場上取得勝利,那么其有可能會迫使蘋果全面就范。在此之后,高通可能會要求蘋果減少英特爾芯片的采購量,從而危及英特爾的無線芯片業務。最后,這番舉動也能起到殺雞儆猴的作用,告誡其它潛在客戶最好不要試圖挑戰高通公司的主導地位。
與此同時,蘋果公司則領先英特爾確保自家手機始終擁有最前沿的無線技術支持。英特爾成功開發出了適用于 2017 款與 2018 款 iPhone 型號的調制解調器芯片。然而,未來幾年之內,整個無線行業將轉向 5G 無線技術。iPhone 作為一款高端產品,必須要支持最新的無線標準。如果英特爾無法及時開發出適用于 2020 款 iPhone 產品的 5G 芯片,那么蘋果的市場地位有可能會快速崩潰。
似乎后一種情況還是發生了。就在上個月,蘋果公司宣布與高通達成廣泛協議,其中蘋果將向高能方面支付為期六年的專利許可費。幾小時之后,英特爾公司宣布取消 5G 調制解調器芯片的開發工作。
雖然我們并不了解所有的幕后細節,但似乎從今年早些時候開始,蘋果公司開始懷疑英特爾是否有能力快速提供 5G 調制解調器芯片,從而滿足蘋果的產品需求。這使得蘋果不得不屈服于高通公司的強硬態度,并最終決定削減與英特爾之間的交易,同時接受了一些杠桿性條款。而蘋果與高通后來達成的和解的決定,也立即削弱了英特爾開發無線芯片的動力。
高通長期以來一直拒絕向競爭對手授權其專利技術
高通與蘋果以及英特爾之間的對抗故事,說明了高通方面如何利用其強大的專利組合支持芯片業務壟斷。
芯片制造商通常能夠獲取與其芯片相關的專利授權,并借此解決客戶的專利需求。然而,高通公司長期拒絕將其專利許可提供給競爭對手,并直接導致后者陷入困境。
芯片制造商聯發科公司高管 Finbarr Moynihan 表示,“我們全部客戶都給出了明確的要求,即希望我們首先與高通達成許可協議,并將此作為購買聯發科 3G 芯片組的前提。”
如果芯片制造商要求高通公司進行專利授權,高通方面給出的答復是只能承諾不起訴芯片制造商本身,但有可能起訴該制造商的客戶。另外,高通方面還要求各芯片制造商——也就是其競爭對手——僅將芯片出售給已經被列入高通專利許可“授權采購者”名單的客戶。
毋庸置疑,這使得高通的一切競爭對手乃至潛在競爭對手都處于長期劣勢。高通公司的專利許可制度不僅使其能夠從競爭對手的銷售額中征收巨額費用,同時實際上也允許高通操縱競爭對手所能服務的客戶。事實上,高通公司要求其它芯片制造商向其提供關于各家客戶的敏感商業數據,包括銷售數量數據等,從而確保高通能夠采取哪些壓力性手段以防止競爭對手在市場上獲得吸引力。
2009 年,在與聯發科(下圖中簡稱為「MTK」)達成交易的幾天之后,高通公司的一份內部演示文稿以一種可笑的坦率方式闡述了高通的反競爭方法:
"WCDMA SULA"是指高通的專利許可。高通公司認為,限制聯發科向高通公司已經授權的企業出售芯片,將導致其即將推出的 3G 芯片只能吸引到不足 50 家客戶。與此同時,高通公司的目標在于征收大量費用以保證聯發科沒有足夠的財力投資自主芯片研發。
像聯發科以及 VIA 這樣的小型芯片制造商只能同意高通公司單方向提出的條款。更重要的是,一部分更為強大的企業被直接阻止進入市場,或者被高通的策略逼出這部分市場。
高通公司曾在 2004 年與 2009 年兩度拒絕向英特爾授權專利許可,這極大延后了英特爾進軍無線調制解調器芯片業務的步伐。三星與 NTT DoCoMo 共同建立的合資企業 Project Dragonfly 也在 2011 年遭遇高通公司的拒絕;三星最終制造出一些調制解調器芯片供自己使用,但并沒有將其提供給其它客戶。高通還于 2015 年拒絕 LG 提出的調制解調器芯片專利許可申請。
此外,高通公司分別于 2012 年與 2014 年拒絕了德州食品與博通公司的專利許可申請。
公平、合理、無歧視
當標準組織開發新的無線標準時,其首先需要匯集一系列專利,并將此作為新標準的實施基礎——這些專利,被稱為標準必要專利。在此之后,其要求專利持有方承諾以公平、合理且非歧視性(簡稱 FRAND)的條款進行專利許可授權。專利持有方通常會同意這些條款,因為將專利納入標準能夠提升其價值。
但高通公司似乎并沒有履行其 FRAND 承諾。FRAND 專利應該始終以相同的條款提供給任何希望獲取許可的申請方——無論是客戶還是競爭對手。然而,高通公司一直拒絕向其它芯片制造商授權這類標準必要專利。
當手機制造商試圖獲取高通公司的標準必要專利許可時,高通方面通常會將其與更多專利組合捆綁在一起,其中包括大量不受 FRAND 承諾約束的專利,而且在大多數情況下根本就與調制解調器芯片毫無關系。因此,手機制造商實際上不得不為高通公司的標準必要專利支付更高許可費用。
但沒有人能夠挑戰高通對于 FRAND 要求的實際解釋權。高通公司并沒有直接起訴其它芯片制造商,因此其現行策略雖然令人發指,但卻也讓人無可奈何。與此同時,高通公司也在利用芯片供應威脅阻止客戶對其許可制度提出任何質疑。
Koh 法官裁定,高通公司并未履行其 FRAND 承諾并且有違反托拉斯法。高通公司有義務將其專利許可給任何申請方。她同時裁定,高通公司亦有義務在許可當中收取合理的費率,且具體數額必須遠低于近年來高通采取的實際費率。
“沒有許可,就沒有芯片”的日子過去了
Koh 法官下令執行一系列旨在阻止高通公司反競爭行為的舉措,同時要求通過變革恢復市場競爭的平衡。
其中最重要的變化就是將高通的專利許可行為與其芯片業務拆分開來。Koh 要求高通不得“根據客戶的專利許可狀態調整調制解調器芯片的供應方式。”高通公司必須重新協商其所有專利許可,保證不會以威脅方式干預面向任何買家的調制解調器芯片供應。
Koh 還命令高通公司根據 FRAND 條款向其它芯片制造商授權標準必要專利,并在必要時通過仲裁方式確定公平的使用費率。這些許可必須足夠“詳盡”——意味著高通公司不得借條款中的漏洞起訴芯片制造商的客戶違反芯片制造商的專利許可范圍。第三,Koh 法官欋同通公司與客戶達成任何獨家協議。如果客戶從高通公司購買 85% 或者 100% 的芯片比例,高通也不得提供任何回扣。
專利專家 Charles Duan 認為,Koh 的裁決“直指人們在與高通公司的往來當中面臨的最大問題。”
三星是目前少數幾家保留有重要內部調制解調器核心技術的公司之一。近年來,三星公司經常在某些市場上銷售的智能手機中采用自己的 Exynos 芯片,同時在美國以及中國等其它市場銷售高通芯片版產品。目前我們還不清楚三星為什么要這樣做,但合理的猜測是,三星認為其在這些國家更容易受到高通公司的專利威脅。
現在,三星公司能夠更輕松地在全球范圍內使用自己的芯片、簡化產品設計并為公司提供更為可觀的規模經濟效益。最終,三星方面亦有可能開始向其它智能手機制造商提供其原創芯片,即正式回歸 2011 年的芯片供應業務。
在另一方面,Koh 法官的裁定對于英特爾來說可能并不夠及時。英特爾公司已經于上個月宣布關閉其 5G 芯片開發項目,而其恐怕已經沒有精力(或者足夠的時間)重啟該項目。
然而,Koh 法官最核心的要求,可能是她提出的由貿易委員會與法院負責實施的七年監督授權。
Duan 在接受郵件采訪時表示,“我想,在接下來的一年左右,高通公司又會提出一些新的方法以回歸舊有收入模式。”但政府方面將繼續保持警惕,以確保高通公司始終遵守 Koh 法官在裁定當中體現的表述與精神。
但首先,這項裁定必須能夠在巡回上訴法院當中得到認可。本周二,高通公司要求 Koh 暫緩執行裁定,稱其將在上訴法院對具體內容進行重審。而在一切真正塵埃落定之前,高通公司的客戶與競爭對手恐怕仍然無法松下這口氣。
英文原文:
https://arstechnica.com/tech-policy/2019/05/how-qualcomm-shook-down-the-cell-phone-industry-for-almost-20-years/
總結
以上是生活随笔為你收集整理的高通的二十年手机行业“统治”之路的全部內容,希望文章能夠幫你解決所遇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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