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数设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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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函數設計原則
1 函數設計原則
函數設計原則1:
- 函數從意義上應該是一個獨立的功能模塊。
- 函數名要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函數的功能。
- 函數參數名要能夠體現參數的意義。
- 盡量避免在函數中使用全局變量。
函數設計原則2: - 當函數參數不應該在函數體內部被修改時,應加上const聲明。
- 如果參數是指針,且僅作輸入參數,則應加上const聲明。
函數設計原則3: - 不能省略返回值的類型
- 如果函數沒有返回值,那么應聲明為void類型。
- 對參數進行有效性檢查
- 對于指針參數的檢查尤為重要。
- 不要返回指向“棧內存”的指針
- 棧內存在函數體結束時被自動釋放。
函數設計原則4:
- 函數體的規模要小,盡量控制在80行代碼之內。
- 相同的輸入對應相同的輸出,避免函數帶有“記憶”功能。
- 避免函數有過多的參數,參數個數盡量控制在4個以內。
函數設計原則5:
- 有時候函數不需要返回值,但為了增加靈活性,如支持鏈式表達,可以附加返回值。
- 函數名與返回值類型在語義上不可沖突。
(getchar返回值為int類型。)
參考資料:
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