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程序设计》_第四周学习总结
生活随笔
收集整理的這篇文章主要介紹了
《JAVA程序设计》_第四周学习总结
小編覺得挺不錯的,現在分享給大家,幫大家做個參考.
一、本周學習內容
1.子類與父類——5.1知識
- 在類的聲明中用關鍵字extends來定義一個類的子類,格式如下:
2.子類的繼承性——5.2知識
- 若子類父類在一個包中,子類繼承父類中不是private的變量
- 若子類、父類不在同一包中,父類中的private變量、友好變量不會被子類繼承,就是說,子類只會繼承public變量、protected變量
- 若子類D的祖先類與Object類在同一包中,則可繼承其父類的變量
3.成員變量的隱藏和方法重寫——5.4知識
- 若在子類中聲明的變量與繼承的變量重名,則會覆蓋繼承的變量,使繼承變量隱藏
- 子類隱藏繼承的成員變量特點如下:
- 子類用自己聲明的方法操作重名變量時操作新變量
- 子類用繼承方法操作重名變量是操作隱藏變量
- 若子類聲明方法與繼承方法相同(同名、同參數),則可重寫繼承方法,繼承方法將被隱藏
- 子類重寫的方法類型可以是繼承方法的子類型
- 子類重寫父類時可提高訪問權限,不可降低訪問權限
4.super關鍵字——5.5知識
- 使用super關鍵字可訪問、調用被隱藏的成員變量和方法
- 子類不繼承父類的構造方法,應使用super關鍵字來調用父類的構造方法,如下圖:
- 當父類定義多個構造方法時,應定義一個不帶參數的構造方法(如例子8)
5.final關鍵字——5.6知識
- final類不能被繼承,不允許有子類
- final方法不允許被修改
- final變量是常量,不允許被修改
6.對象的上轉型對象——5.7知識
- 用子類創建一個對象,并把它的引用賦給父類對象中,則該父類對象就成了上轉型對象,例如:
或
Animal a; Tiger b=new Tiger(); a=b;上述a就是對象b 的上轉型對象
- 上轉型對象具有以下特點
- 不能操作子類新增的方法、變量
- 可操作繼承或隱藏的變量、繼承或重寫的方法
7.繼承與多態——5.8知識
- 將多子類的引用賦給父類時,可形成多個上轉型對象
- 每個子類通過重寫父類的某個方法可產生各自的功能行為
- 當多個上轉型對象調用各自的重寫方法時,就體現了多態
8.abstract類與abstract方法——5.9知識
- abstract類中可以有abstract方法(也可沒有)
- abstract方法不能有方法體
- abstract類不能用new運算符創建對象,必須通過子類的重寫其抽象方法,給出方法體
- 使用abstract類創建對象雖然不可用new創建對象,但可將其子類的引用賦給它,作為其子類的上轉型對象,改對象可調用子類重寫的方法
- 理解abstract類
- 抽象類可抽象出重要的行為標準,用抽象方法表示。即抽象類封裝了子類必須要有的行為標準。
- 抽象類聲明的對象可以成為其子類對象的上轉型對象,調用子類重寫的方法,即體現了各個子類根據抽象類里的行為標準給出的具體行為。
二、腳本截圖
三、學習感受
- 本周的學習內容感覺比之前難了不少,尤其是到后面面向抽象的編程那一部分有點難以理解,反復的琢磨了幾遍,又跟同學討論討論,感覺清晰了不少,也逐漸體會到面向對象編程的特點。
- 附碼云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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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以上是生活随笔為你收集整理的《JAVA程序设计》_第四周学习总结的全部內容,希望文章能夠幫你解決所遇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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