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处罚条怎么写呢?
生活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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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处罚条怎么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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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處罰攻略,獻給有車的朋友違章停車之免罰款行政復議寶典(轉) 月初某日送女朋友去公司,在新天地旁邊,內急的不行,把車停在路邊去上廁所,回來看見已經被貼了罰單,警察正在拍照,好說歹說不肯撤銷,當時沒有斗爭經驗。回頭女朋友上午找了行政復議的文章,我就據此去盧灣交警去交涉,想不到過了幾天通知我去交錢,由200變成了50。而且負責的交警很客氣。把網上的文章轉個大家。以備不時之需;) 如果下次你在場,一定要讓警察寫上你在場,如果他還沒有拍照,你就站在車牌旁,不讓他拍,當然態度要好;)我這次就是沒有經驗拍照時讓我讓開我就老老實實讓開了,否則就不要罰款了。 行政復議申請書 申請人情況: 姓 名:*** 職 業:**** 出生年月:****年**月 駕駛證號碼(同身份證號碼):*************** 經常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 聯系電話:*********** 申請行政復議的請求: 請求撤銷**分局編號為****的《交通違法處罰決定書》 事實和理由: 2007年10月**日(星期*)晚間**時**分許,本人將車牌為*******小客車停放在**路***號處,前往50米左右外的肯德基商店購物,**時**分,回到停車位時發現本人車輛被貼了黃色《違法停車告知單》(編號欄及其他格式欄均為空白)和《上海市**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編號為******,見附復印件)。一民警(事后知道警號為******,姓名為***,以下簡稱為"該民警")欲騎摩托警車離開。本人急忙上前,對該民警說(大致意思):剛剛停下幾分鐘,能否以教育為主,收回處理通知書?該民警邊打摩托車方向,邊滿不在乎地說:我開出去的單子是從來不收回的!隨后,他前往我車輛西側20米左右前繼續對其他違章停放的車輛拍照和張貼單子。 申請人認為: 一、該民警的執法程序違反了2004年4月30日公安部部長會議通過、2004年4月30日以公安部令第69號發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以下簡稱為"規定")第九條第一、二、四、五款規定。 二、該民警所執法依據也不符《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簡稱為"道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 "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并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并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并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的規定 三、具體對照而言: 1、該民警違反"規定"第一款:未對申請人當場進行口頭告知違法行為的基本事實、擬作出的處罰、依據及其依法享有的權利。問題補充: 請注意,"規定"明確的"告知"必須方式是"口頭"和"當場"; 2、該民警違反"規定"第二款:未認真聽取申請人的陳述和申辯和對當事人的問題未作響應的解釋。 申請人的陳述和申辯內容是:"剛剛停下幾分鐘,能否以教育為主,收回處理通知書?"而該民警的答復是:"我開出去的單子是不能收回的!",沒有直接和明確回答申請人關于"停下幾分鐘和能否以教育為主?"兩個明確請求,而以"開出去的單子是從來收回的"為非直接的作答,且其態度非常傲慢。 3、該民警違反"規定"第四款:在當事人在場的情況下,未讓當事人簽署《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 該民警在《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當事人"一欄中直接寫注"不在現場"、在"地址欄、電話欄、其他聯系方式欄、駕駛證或身份證號碼欄、駕駛證檔案編號、發證機關"等若干欄寫注"無"。這是不符合事實的,對當事人不負責任的處理方式,也是工作馬虎的表現。在當時情形之下,該民警完全可以當場要求申請人出示相關證件,并在《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載明相關信息。 4、該民警違反"規定"第五款:未將《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當場交付本當事人。
道路交通違章行為的處罰依據和標準(含記分標準)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公安部的《高速公路交通管理辦法》和《機動車駕駛員違章記分辦法》及地方制定的法規、法令而訂的,該處罰依據和標準分為《普通道路交通違章行為的處罰依據和標準》和《高速公路交通違章行為的處罰依據和標準》兩個部分,已經印制在《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和《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處罰決定(通知)書》的附頁上向群眾公開。 (一)普通道路交通違章行為的處罰依據和標準 1、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罰款200元或拘留15天,并處吊扣駕駛證12個月,記分12分。 2、把機動車交給無駕駛證的人駕駛,罰款200元或拘留15天,并處吊扣駕駛證12個月,記分12分。 3、挪用、轉借機動車牌證或者駕駛證的,罰款200元或拘留15天,記分12分。 4、駕駛無牌無證機動車,記分12分。 5、無駕駛證的人駕駛機動車,罰款200元或拘留15天。 6、涂改、偽造、冒領機動車牌證、駕駛證或者使用失效的機動車牌證、駕駛證,罰款200元,并吊扣駕駛證6個月,記分12分。 7、 駕駛員不按規定學習駕車,罰款200元,并吊扣駕駛證6個月,記分1分。 8、不按規定超車或讓車,罰款200元,并吊扣駕駛證6個月,記分3分。 9、不按規定停車或車輛發生故障不立即移開造成嚴重堵塞交通,罰款200元,并吊扣駕駛證5個月,記分6分。 10、駕駛與駕駛證準駕車型不相符的車輛,罰款100元,并吊扣駕駛證4個月,記分6分。 11、不按規定參加駕駛員審驗或駕駛員經審驗不合格仍駕車,罰款100元,并吊扣駕駛證6個月。 12、用人工直接供油駕駛車輛,罰款100元,并吊扣駕駛證4個月。 13、駕車穿越、超越警車及其護衛車隊,罰款100元,并吊扣駕駛證4個月,記分6分。 14、駕車逆向行駛,罰款50元,并吊扣駕駛證3個月,記分6分。 15、駕車下坡時熄火,空檔滑行,罰款50元,并吊扣駕駛證6個月,記分6分。 16、駕駛未經檢驗或經檢驗不合格的車輛,罰款50元,并吊扣駕駛證3個月,記分3分。 17、駕駛未經交通管理部門檢驗和批準行駛的機動車,罰款50元。 18、駕駛轉向、制動、燈光等機件不合安全要求的車輛,罰款50元,并吊扣駕駛證3個月,記分6分。 19、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罰款50元,并吊扣駕駛證3個月,記分6分。 20、駕駛后視鏡,刮水器不合安全要求的車輛,罰款30元,或單處吊扣駕駛證1個月,記分2分。 21、進入導向車道后,不按規定方向行駛,罰款30元,或單處吊扣駕駛證2個月,記分3分。 22、同車道內有車等候放行信號,后車強行右轉,罰款30元,或單處吊扣駕駛證2個月,記分6分。 23、行經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行車或停車,罰款30元,或單處吊扣駕駛證2個月,記分2分。 24、行經鐵路道口不按規定行車或停車,罰款30元,或單處吊扣駕駛證2個月 ,記分6分。 25、不避讓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工程車、救護車,罰款30元,或單處吊扣駕駛證2個月,記分3分。 26、路口遇有交通堵塞,強行駛入的,記分2分。 27、在同車道行駛中,不按規定與前車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的,記分2分。 28、不按規定使用防眩目近光燈、遠光燈、示寬燈、尾燈、霧燈,記分2分。 29、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定停車、減速、避讓行人,記分2分。 30、不按規定使用轉向燈,記分2分。 31、在沒有劃分中心線和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的道上不按規定行駛,記分1分。 32、不按規定申領和使用機動車臨時號牌、試車牌或移動證,罰款30元,或單處吊扣駕駛證2個月,記分2分。 33、在禁行的時間、道路上行駛,罰款30元,或單處吊扣駕駛證2個月,記分3分。 34、不按規定會車、倒車,罰款30元,或單處吊扣駕駛證1個月,記分2分。 35、不按規定掉頭,罰款30元,或單處吊扣駕駛證1個月,記分6分。 36、貨運汽車不按規定載人,罰款30元,或單處吊扣駕駛證1個月,記分1分。 37、學習駕駛員不按規定駕駛大客車、電車、起重車或帶掛車的汽車,罰款20元,或單處吊扣駕駛證1個月,記分1分。 38、駕駛噪音、排氣超過國家標準的車輛,罰款20元,或單處吊扣駕駛證1個月,記分1分。 39、不按規定拖帶掛車或牽引車輛,罰款20元,或單處吊扣駕駛證1個月。 40、不按規定駕駛履帶式車輛,罰款20元,或單處吊扣駕駛證6個月,記分12分。 41、違反交通信號、標志、標線指示,罰款5元,并處吊扣駕駛證1個月,記分3分。 42、違反車速規定,罰款5元,并處吊扣駕駛證1個月,記分2分。 43、客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罰款5元,并處吊扣駕駛證1個月,記分3分。 44、客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罰款5元,并處吊扣駕駛證1個月,記分2分。 45、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罰款5元,并處吊扣駕駛證1個月,記分3分。 46、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的,罰款5元,并處吊扣駕駛證1個月,記分2分。 47、其他車輛違反裝載規定,罰款5元,并處吊扣駕駛證1個月,記分1分。 48、不按規定安裝使用報警器或標志燈具,罰款5元,并處吊扣駕駛證1個月,記分2分。 49、在禁止停放車輛的地方停放車輛,罰款5元,并處吊扣駕駛證1個月,記分2分。 50、不按規定安裝車輛號牌,罰款5元,記分1分。 51、駕車不攜帶駕駛證、行車證,罰款5元,記分1分。 52、駕車和乘座二輪摩托車不戴頭盔,罰款5元,記分1分。 53、駕駛輕便摩托車載人或二輪、側三輪摩托車后座附載不滿十二歲兒童,罰款5元,記分1分。 54、駕車沒有關好車門、車廂,罰款5元,記分1分。 55、穿拖鞋駕駛機動車,罰款5元,記分1分。 56、駕車時吸煙、飲食或有其他妨礙安全的行為,罰款5元,記分1分。 57、不按規定使用喇叭或音量超過標準,罰款100元,記分3分。 58、不按規定臨時停車,罰款5元,記分2分。 59、小型客車前排不使用安全帶,罰款5元,記分1分。 (二)高速公路交通違章行為的處罰依據和標準 1、駕駛禁止駛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駛入高速公路,罰款200元,并處吊證12個月,記分12分。 2、不按規定超車或者變更車道,罰款200元,并處吊證12個月,記分6分。 3、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轉彎,罰款200元,并處吊證12個月,記分12分。 4、不按規定停車,罰款200元,并處吊證12個月,記分12分。 5、駕駛轉向器、制動器、燈光裝置等機件不合安全要求的機動車,罰款100元,并處吊證9個月,記分3分。 6、在高速公路上載運危險品未經審批或者未按規定行駛的,記分6分。 7、載物長度、寬度、高度超過規定,未經審批或未按規定行駛的,罰款50元,記分3分。 8、載人不符合規定的,罰款50元,并處吊證6個月,記分1分。 9、客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的,罰款50元,并處吊證6個月,記分6分。 10、在高速公路上載貨超過載質量未達30%的,記分2分。 11、車輛發生故障、事故停車后,不按規定使用燈光裝置警告標志的,罰款100元,并處吊證9個月,記分3分。 12、載物超過核定質量百分之三十以上的,罰款50元,并處吊證6個月,記分12分。 13、低能見度氣象條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行駛的,記分2分。 14、駕車超過規定最高時速20公里以上的,罰款50元,并處吊證6個月,記分3分。 15、正常情況下駕車低于最低時速行駛的,罰款50元,并處吊證6個月,記分3分。 16、不按規定保持行車間距的,罰款50元,并處吊證6個月,記分3分。 17、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罰款50元,并處吊證6個月,記分3分。 18、實習駕駛員駕駛車輛進入高速公路的,罰款30元,或單處吊證2個月,記分3分。 19、在高速公路上學習駕駛機動車的,罰款200元,并處吊證12個月。 20、在實施高速公路交通管制的地方,違反管制措施的,記分3分。 21、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及其他人員違反規定的,罰款20元。 22、在超車道上連續行駛的,記分2分。 23、不按高速公路分道行駛的規定在主車道上行駛的,罰款100元,并處吊證6個月,記分2分。 24、壓車道分界線行駛的,罰款200元,并處吊證12個月,記分2分。 25、在高速公路上違章停車上落客(貨)的,罰款200元,并處吊證12個月,記分2分。 26、在行車道上檢修車輛或試車的,罰款200元,并處吊證12個月,記分6分。 27、未經許可,在高速公路上拖引車輛的,罰款200元。 28、施工人員、機械場地不按規定著反光衣、噴涂標志、設置安全防護設施的,罰款200元。 29、酒后駕駛機動車,罰款200元或拘留15天,并處。 30、把機動車交給無駕駛證的人駕駛,罰款200元或拘留15天,并處吊證12個月,記分12分。 31、挪用、轉借機動車牌證或駕駛證,罰款200元或拘留15天,并處吊證12個月,記分12分。 32、因故障、事故在行車道上停車時駕駛員和乘車人沒有立即轉移到右側安全地帶的,罰款100元,記分12分。 33、無駕駛證的人駕駛機動車,罰款200元或拘留15天。 34、涂改、偽造、冒領機動車牌證、駕駛證或使用失效的機動車牌證、駕駛證,罰款200元,并處吊證6個月,記分12分。 35、不按規定停車或因車輛發生故障不立即移開造成嚴重堵塞交通,罰款200元,并處吊扣駕駛證5個月,記分6分。 36、駕駛與駕駛證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罰款100元,并處吊證4個月,記分6分。 37、不按規定參加駕駛員審驗或駕駛員經審驗不合格仍駕車,罰款100元,并處吊證4個月,記分3分。 38、用人工直接供油駕駛車輛,罰款100元,并處吊證4個月。 39、駕駛穿插、超越警車及其護衛車隊,罰款100元,并處吊證4個月,記分6分。 40、駕車下坡時熄火、空檔滑行,罰款50元,并處吊證3個月,記分6分。 41、駕駛未經檢驗或經檢驗不合格的車輛的,罰款50元,并處吊證3個月,記分3分。 42、駕駛未經交通管理部門檢驗和批準行駛的機動車輛的,罰款50元。 43、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罰款30元,并處并處吊證3個月,記分6分。 44、駕駛后視鏡、刮水器不合安全要求的車輛,罰款30元單處吊證1個月,記分2分。 45、進入導向車道后,不按規定方向行駛罰款30元或單處吊證2個月,記分3分。 46、不避讓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工程救險車、救護車,罰款30元或單處吊證2個月,記分3分。 47、不按規定申領和使用機動車臨時信號牌、試車號牌或移動證,罰款30元,或單處吊證2個月。 48、在禁行的時間、道路上行駛,罰款30元,或單處吊證2個月,記分3分。 49、駕駛噪音、廢氣超過國家標準的車輛,罰款20元,記分3分。 50、違反交通信號、標志、標線指示,罰款5元,并處吊扣駕駛證1個月,記分3分。 51、不按規定安裝車輛號牌,罰款5元,記分1分。 52、駕車不攜帶駕駛證、行車證,罰款5元,記分1分。 53、駕駛和乘座二輪摩托車不戴頭盔,罰款5元,記分1分。 54、駕車沒有關好車門、車廂,罰款5元,記分1分。 55、穿拖鞋駕駛機動車,罰款5元,記分1分。 56、駕車時吸煙、飲食或有其他妨礙安全的行為,罰款5元,記分1分。 57、不按規定使用喇叭或音量超過標準,罰款100元,記分3分。
根據具體情況,處兩百元以下罰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條: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施劃的停車泊位除外。在道路上臨時停車的,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條第五十六條 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施劃的停車泊位除外。在道路上臨時停車的,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56條 第18項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具體數額由各省條例規定)。不記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第五十九條 非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未設停放地點的,非機動車停放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違反道路交通法第59條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書面警告,不罰款,不扣分,但會記錄在案。如果再犯同樣錯又獲得書面警告的,兩次可累計處罰款和扣分。這是部分城市交警人性化的溫和執法。主要是針對部分輕微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實行的警告處罰,是正確處理教育與處罰的關系,進一步加大教育、警告處罰的力度,減少罰款處罰的數量,努力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的表現,這也是展示公安交警嚴格執法、熱情服務的良好形象,推進警民關系的一種有效途經。
道路交通違章行為的處罰依據和標準(含記分標準)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公安部的《高速公路交通管理辦法》和《機動車駕駛員違章記分辦法》及地方制定的法規、法令而訂的,該處罰依據和標準分為《普通道路交通違章行為的處罰依據和標準》和《高速公路交通違章行為的處罰依據和標準》兩個部分,已經印制在《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和《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處罰決定(通知)書》的附頁上向群眾公開。 (一)普通道路交通違章行為的處罰依據和標準 1、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罰款200元或拘留15天,并處吊扣駕駛證12個月,記分12分。 2、把機動車交給無駕駛證的人駕駛,罰款200元或拘留15天,并處吊扣駕駛證12個月,記分12分。 3、挪用、轉借機動車牌證或者駕駛證的,罰款200元或拘留15天,記分12分。 4、駕駛無牌無證機動車,記分12分。 5、無駕駛證的人駕駛機動車,罰款200元或拘留15天。 6、涂改、偽造、冒領機動車牌證、駕駛證或者使用失效的機動車牌證、駕駛證,罰款200元,并吊扣駕駛證6個月,記分12分。 7、 駕駛員不按規定學習駕車,罰款200元,并吊扣駕駛證6個月,記分1分。 8、不按規定超車或讓車,罰款200元,并吊扣駕駛證6個月,記分3分。 9、不按規定停車或車輛發生故障不立即移開造成嚴重堵塞交通,罰款200元,并吊扣駕駛證5個月,記分6分。 10、駕駛與駕駛證準駕車型不相符的車輛,罰款100元,并吊扣駕駛證4個月,記分6分。 11、不按規定參加駕駛員審驗或駕駛員經審驗不合格仍駕車,罰款100元,并吊扣駕駛證6個月。 12、用人工直接供油駕駛車輛,罰款100元,并吊扣駕駛證4個月。 13、駕車穿越、超越警車及其護衛車隊,罰款100元,并吊扣駕駛證4個月,記分6分。 14、駕車逆向行駛,罰款50元,并吊扣駕駛證3個月,記分6分。 15、駕車下坡時熄火,空檔滑行,罰款50元,并吊扣駕駛證6個月,記分6分。 16、駕駛未經檢驗或經檢驗不合格的車輛,罰款50元,并吊扣駕駛證3個月,記分3分。 17、駕駛未經交通管理部門檢驗和批準行駛的機動車,罰款50元。 18、駕駛轉向、制動、燈光等機件不合安全要求的車輛,罰款50元,并吊扣駕駛證3個月,記分6分。 19、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罰款50元,并吊扣駕駛證3個月,記分6分。 20、駕駛后視鏡,刮水器不合安全要求的車輛,罰款30元,或單處吊扣駕駛證1個月,記分2分。 21、進入導向車道后,不按規定方向行駛,罰款30元,或單處吊扣駕駛證2個月,記分3分。 22、同車道內有車等候放行信號,后車強行右轉,罰款30元,或單處吊扣駕駛證2個月,記分6分。 23、行經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行車或停車,罰款30元,或單處吊扣駕駛證2個月,記分2分。 24、行經鐵路道口不按規定行車或停車,罰款30元,或單處吊扣駕駛證2個月 ,記分6分。 25、不避讓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工程車、救護車,罰款30元,或單處吊扣駕駛證2個月,記分3分。 26、路口遇有交通堵塞,強行駛入的,記分2分。 27、在同車道行駛中,不按規定與前車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的,記分2分。 28、不按規定使用防眩目近光燈、遠光燈、示寬燈、尾燈、霧燈,記分2分。 29、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定停車、減速、避讓行人,記分2分。 30、不按規定使用轉向燈,記分2分。 31、在沒有劃分中心線和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的道上不按規定行駛,記分1分。 32、不按規定申領和使用機動車臨時號牌、試車牌或移動證,罰款30元,或單處吊扣駕駛證2個月,記分2分。 33、在禁行的時間、道路上行駛,罰款30元,或單處吊扣駕駛證2個月,記分3分。 34、不按規定會車、倒車,罰款30元,或單處吊扣駕駛證1個月,記分2分。 35、不按規定掉頭,罰款30元,或單處吊扣駕駛證1個月,記分6分。 36、貨運汽車不按規定載人,罰款30元,或單處吊扣駕駛證1個月,記分1分。 37、學習駕駛員不按規定駕駛大客車、電車、起重車或帶掛車的汽車,罰款20元,或單處吊扣駕駛證1個月,記分1分。 38、駕駛噪音、排氣超過國家標準的車輛,罰款20元,或單處吊扣駕駛證1個月,記分1分。 39、不按規定拖帶掛車或牽引車輛,罰款20元,或單處吊扣駕駛證1個月。 40、不按規定駕駛履帶式車輛,罰款20元,或單處吊扣駕駛證6個月,記分12分。 41、違反交通信號、標志、標線指示,罰款5元,并處吊扣駕駛證1個月,記分3分。 42、違反車速規定,罰款5元,并處吊扣駕駛證1個月,記分2分。 43、客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罰款5元,并處吊扣駕駛證1個月,記分3分。 44、客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罰款5元,并處吊扣駕駛證1個月,記分2分。 45、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罰款5元,并處吊扣駕駛證1個月,記分3分。 46、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的,罰款5元,并處吊扣駕駛證1個月,記分2分。 47、其他車輛違反裝載規定,罰款5元,并處吊扣駕駛證1個月,記分1分。 48、不按規定安裝使用報警器或標志燈具,罰款5元,并處吊扣駕駛證1個月,記分2分。 49、在禁止停放車輛的地方停放車輛,罰款5元,并處吊扣駕駛證1個月,記分2分。 50、不按規定安裝車輛號牌,罰款5元,記分1分。 51、駕車不攜帶駕駛證、行車證,罰款5元,記分1分。 52、駕車和乘座二輪摩托車不戴頭盔,罰款5元,記分1分。 53、駕駛輕便摩托車載人或二輪、側三輪摩托車后座附載不滿十二歲兒童,罰款5元,記分1分。 54、駕車沒有關好車門、車廂,罰款5元,記分1分。 55、穿拖鞋駕駛機動車,罰款5元,記分1分。 56、駕車時吸煙、飲食或有其他妨礙安全的行為,罰款5元,記分1分。 57、不按規定使用喇叭或音量超過標準,罰款100元,記分3分。 58、不按規定臨時停車,罰款5元,記分2分。 59、小型客車前排不使用安全帶,罰款5元,記分1分。 (二)高速公路交通違章行為的處罰依據和標準 1、駕駛禁止駛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駛入高速公路,罰款200元,并處吊證12個月,記分12分。 2、不按規定超車或者變更車道,罰款200元,并處吊證12個月,記分6分。 3、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轉彎,罰款200元,并處吊證12個月,記分12分。 4、不按規定停車,罰款200元,并處吊證12個月,記分12分。 5、駕駛轉向器、制動器、燈光裝置等機件不合安全要求的機動車,罰款100元,并處吊證9個月,記分3分。 6、在高速公路上載運危險品未經審批或者未按規定行駛的,記分6分。 7、載物長度、寬度、高度超過規定,未經審批或未按規定行駛的,罰款50元,記分3分。 8、載人不符合規定的,罰款50元,并處吊證6個月,記分1分。 9、客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的,罰款50元,并處吊證6個月,記分6分。 10、在高速公路上載貨超過載質量未達30%的,記分2分。 11、車輛發生故障、事故停車后,不按規定使用燈光裝置警告標志的,罰款100元,并處吊證9個月,記分3分。 12、載物超過核定質量百分之三十以上的,罰款50元,并處吊證6個月,記分12分。 13、低能見度氣象條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行駛的,記分2分。 14、駕車超過規定最高時速20公里以上的,罰款50元,并處吊證6個月,記分3分。 15、正常情況下駕車低于最低時速行駛的,罰款50元,并處吊證6個月,記分3分。 16、不按規定保持行車間距的,罰款50元,并處吊證6個月,記分3分。 17、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罰款50元,并處吊證6個月,記分3分。 18、實習駕駛員駕駛車輛進入高速公路的,罰款30元,或單處吊證2個月,記分3分。 19、在高速公路上學習駕駛機動車的,罰款200元,并處吊證12個月。 20、在實施高速公路交通管制的地方,違反管制措施的,記分3分。 21、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及其他人員違反規定的,罰款20元。 22、在超車道上連續行駛的,記分2分。 23、不按高速公路分道行駛的規定在主車道上行駛的,罰款100元,并處吊證6個月,記分2分。 24、壓車道分界線行駛的,罰款200元,并處吊證12個月,記分2分。 25、在高速公路上違章停車上落客(貨)的,罰款200元,并處吊證12個月,記分2分。 26、在行車道上檢修車輛或試車的,罰款200元,并處吊證12個月,記分6分。 27、未經許可,在高速公路上拖引車輛的,罰款200元。 28、施工人員、機械場地不按規定著反光衣、噴涂標志、設置安全防護設施的,罰款200元。 29、酒后駕駛機動車,罰款200元或拘留15天,并處。 30、把機動車交給無駕駛證的人駕駛,罰款200元或拘留15天,并處吊證12個月,記分12分。 31、挪用、轉借機動車牌證或駕駛證,罰款200元或拘留15天,并處吊證12個月,記分12分。 32、因故障、事故在行車道上停車時駕駛員和乘車人沒有立即轉移到右側安全地帶的,罰款100元,記分12分。 33、無駕駛證的人駕駛機動車,罰款200元或拘留15天。 34、涂改、偽造、冒領機動車牌證、駕駛證或使用失效的機動車牌證、駕駛證,罰款200元,并處吊證6個月,記分12分。 35、不按規定停車或因車輛發生故障不立即移開造成嚴重堵塞交通,罰款200元,并處吊扣駕駛證5個月,記分6分。 36、駕駛與駕駛證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罰款100元,并處吊證4個月,記分6分。 37、不按規定參加駕駛員審驗或駕駛員經審驗不合格仍駕車,罰款100元,并處吊證4個月,記分3分。 38、用人工直接供油駕駛車輛,罰款100元,并處吊證4個月。 39、駕駛穿插、超越警車及其護衛車隊,罰款100元,并處吊證4個月,記分6分。 40、駕車下坡時熄火、空檔滑行,罰款50元,并處吊證3個月,記分6分。 41、駕駛未經檢驗或經檢驗不合格的車輛的,罰款50元,并處吊證3個月,記分3分。 42、駕駛未經交通管理部門檢驗和批準行駛的機動車輛的,罰款50元。 43、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罰款30元,并處并處吊證3個月,記分6分。 44、駕駛后視鏡、刮水器不合安全要求的車輛,罰款30元單處吊證1個月,記分2分。 45、進入導向車道后,不按規定方向行駛罰款30元或單處吊證2個月,記分3分。 46、不避讓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工程救險車、救護車,罰款30元或單處吊證2個月,記分3分。 47、不按規定申領和使用機動車臨時信號牌、試車號牌或移動證,罰款30元,或單處吊證2個月。 48、在禁行的時間、道路上行駛,罰款30元,或單處吊證2個月,記分3分。 49、駕駛噪音、廢氣超過國家標準的車輛,罰款20元,記分3分。 50、違反交通信號、標志、標線指示,罰款5元,并處吊扣駕駛證1個月,記分3分。 51、不按規定安裝車輛號牌,罰款5元,記分1分。 52、駕車不攜帶駕駛證、行車證,罰款5元,記分1分。 53、駕駛和乘座二輪摩托車不戴頭盔,罰款5元,記分1分。 54、駕車沒有關好車門、車廂,罰款5元,記分1分。 55、穿拖鞋駕駛機動車,罰款5元,記分1分。 56、駕車時吸煙、飲食或有其他妨礙安全的行為,罰款5元,記分1分。 57、不按規定使用喇叭或音量超過標準,罰款100元,記分3分。
根據具體情況,處兩百元以下罰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條: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施劃的停車泊位除外。在道路上臨時停車的,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條第五十六條 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施劃的停車泊位除外。在道路上臨時停車的,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56條 第18項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具體數額由各省條例規定)。不記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第五十九條 非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未設停放地點的,非機動車停放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違反道路交通法第59條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書面警告,不罰款,不扣分,但會記錄在案。如果再犯同樣錯又獲得書面警告的,兩次可累計處罰款和扣分。這是部分城市交警人性化的溫和執法。主要是針對部分輕微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實行的警告處罰,是正確處理教育與處罰的關系,進一步加大教育、警告處罰的力度,減少罰款處罰的數量,努力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的表現,這也是展示公安交警嚴格執法、熱情服務的良好形象,推進警民關系的一種有效途經。
總結
以上是生活随笔為你收集整理的交警处罚条怎么写呢?的全部內容,希望文章能夠幫你解決所遇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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