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继承个人的理解_我对java继承的理解
關于java繼承和多態(tài)的文章已經(jīng)很多了,如果你對java的繼承和多態(tài)已經(jīng)有很好的理解,請繞過本變文章,
如果你對java的繼承和多態(tài)不是很理解,還在找尋這方面的東西,那這篇文章可能對你有所幫助。
首先聲明:
java里面輪子已經(jīng)很多了,我不想在發(fā)明輪子,
但是這里也不是對輪子的照搬描述,
這里是我個人對java繼承和多態(tài)的理解,
強調(diào):本文著重說明的是繼承,多態(tài)可能會涉及一些,不過這些都是為了輔助繼承的理解的。
羅嗦了那么多,現(xiàn)在開始:
java的三大特性,封裝、繼承、多態(tài)。這里介紹繼承。
繼承:
“繼承”是面向?qū)ο筌浖夹g當中的一個概念。如果一個類A繼承自另一個類B,就把這個A稱為"B的子類",而把B稱為"A的父類"。繼承可以使得子類具有父類的各種屬性和方法,而不需要再次編寫相同的代碼。在令子類繼承父類的同時,可以重新定義某些屬性,并重寫某些方法,即覆蓋父類的原有屬性和方法,使其獲得與父類不同的功能[這段話來自互聯(lián)網(wǎng),如果有版權問題,請聯(lián)系處理]
這里面有一個重要的表述:繼承可以使得子類具有父類的各種屬性和方法,
對很神奇的功能,繼承可以實現(xiàn)代碼的復用,也就是說,子烈可以直接使用父類的方法,【這里哪些方法能在子類中使用那些不能使用不作討論】
多態(tài):
多態(tài)是又一個重要的基本概念,繼承是多態(tài)得以實現(xiàn)的基礎。從字面上理解,多態(tài)就是一種類型表現(xiàn)出多種狀態(tài)。比如說子類添加了一個方法或者屬性之后,會成為一個新的類,這個類和其他子類不一眼,和父類也不一樣,但是同屬于一個父類型,都可以轉(zhuǎn)化為父類型。而不同的子類就可以稱為是多態(tài)
說了那么多,你的理解的? 恩 莫急先看一個問題:
這是前幾天遇到的一個問題,具體原題目是什么記不太清楚,不過大致就是下面的樣子:
package com.hung.test;
public class T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A1 a1 = new A2();
String s = new String("");
Object s1 = "";
double s2 = 12.1;
a1.t1(s);
a1.t1(s1);
a1.t1(s2);
}
}
class A1 {
protected void t1(Object obj) {
System.out.println("A1");
}
public void t1(String obj) {
System.out.println("A1-str");
}
}
class A2 extends A1 {
public void t1(String obj) {
System.out.println("A2-str");
}
public void t1(Object obj) {
System.out.println("A2-obj");
}
public void t1(double obj) {
System.out.println("A2-double");
}
}
考一下你:執(zhí)行結果會是什么?
好吧 看結果:
A2-str
A2-obj
A2-obj
是不是和你想的不一樣? 如果一樣那下面的內(nèi)容你可以不看了。
那么再看下面一段代碼 :
package com.hung.test;
public class T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A1 a1 = new A2();
System.out.println(a1.getClass().getName());
String s = new String("");
Object s1 = "";
double s2 = 12.1;
a1.t1(s);
a1.t1(s1);
a1.t1(s2);
A2 a2 = new A2();
a2.t1(s);
a2.t1(s1);
a2.t1(s2);
}
}
class A1{
protected void t1(Object obj){
System.out.println("A1");
}
public void t1(String obj){
System.out.println("A1-str");
}
}
class A2 extends A1{
public void t1(String obj){
System.out.println("A2-str");
}
public void t1(Object obj){
System.out.println("A2-obj");
}
public void t1(double obj){
System.out.println("A2-double");
}
}
執(zhí)行結果會是什么呢 ?
好吧,看下結果:
com.hung.test.A2
A2-str
A2-obj
A2-obj
A2-str
A2-obj
A2-double
好了,問題出來了?
為什么兩次
A1 a1 = new A2();
a1.t1(s);
a1.t1(s1);
a1.t1(s2);
與
A2 a2 = new A2();
a2.t1(s);
a2.t1(s1);
a2.t1(s2);
的執(zhí)行結果不一樣:
看下代碼已有一個地方不一樣
就是變量聲明的類型
也就是說
A1 a1 = new A2();
與
A2 a2 = new A2();
的問題。
他們倆不同,一個是父類,一個是子類。
我勒個去 都是
new A2();
對象,為什么執(zhí)行出來就不一樣呢,
下面會介紹執(zhí)行結果為什么會這樣。
引用另外一個概念:
綁定:
將一個方法調(diào)用同這個方法所屬的主體(也就是對象或類)關聯(lián)起來叫做綁定,
前期綁定:在程序運行之前進行綁定,由編譯器和連接程序?qū)崿F(xiàn),又叫做靜態(tài)綁定。比如static方法和final方法,注意,這里也包括private方法,因為它是隱式final的。
后期綁定:在運行時根據(jù)對象的類型進行綁定,由方法調(diào)用機制實現(xiàn),因此又叫做動態(tài)綁定,或者運行時綁定。除了前期綁定外的所有方法都屬于后期綁定。
好 現(xiàn)在解釋上面的原因:
聲明變量:
A1 a1 = new A2();
其實a1是一個A1對象的引用,只不過有點特殊的地方時,a1指向的是A2的對象,這會有什么影響呢?
編譯器并沒有那么聰明,在編譯期間,會認為我要執(zhí)行的是A1的t1()方法,當我們開始運行期執(zhí)行方法的時候起初還是認為要執(zhí)行A1的方法,但是執(zhí)行方法的時候中間多了一個過程,見動態(tài)綁定,他會把要執(zhí)行的方法和具體的所屬對象進行關聯(lián),也就是是說,當運行期執(zhí)行代碼的時候,才會找到原來我執(zhí)行的是A2的t1()方法,但是A2中有幾個t1,他會找到哪個呢,我的理解是他會根據(jù)方法簽名來確認到底執(zhí)行哪個方法,【方法前面就是方法的名稱,參數(shù),參數(shù)類型,個數(shù),修飾符,等。】
所以如果a1執(zhí)行t1傳遞過來的參數(shù)是object的,那么會執(zhí)行a2的參數(shù)為類型為object的t1方法,
同理,如果a1執(zhí)行t1參數(shù)為String的,那么會執(zhí)行a2的參數(shù)類型為String的t1方法。
解釋完畢:
歡迎拍磚。
其中文件中引用了其他人博客的內(nèi)容,地址如下:
多謝 、
總結
以上是生活随笔為你收集整理的Java继承个人的理解_我对java继承的理解的全部內(nèi)容,希望文章能夠幫你解決所遇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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