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知识要点
票據基本業務術語
與紙質商業匯票相比,電子商業匯票具有以數據電文形式簽發、流轉,并以電子簽名取代實體簽章的兩個突出特點。
電子商業匯票系統為行為接收方的,票據當事人不得撤銷
貼現撤銷:貼出人對已提出貼現申請的商業匯票,在貼入人簽收或駁回之前,可以辦理貼現業務的撤銷。
交票撤銷:出票人對已提出交付收款人的商業匯票,在收款人簽收或駁回之前,可以辦理交票業務的撤銷。
背書撤銷:背書人對已提出交付被背書人的商業匯票,在被背書人簽收或駁回之前,可以辦理背書業務的撤銷。
追索撤銷:追索人可以在被追索人同意清償應答前,撤銷追索通知。
同意清償撤銷:被追索人在追索人對同意清償未應答前可將同意清償應答撤銷。
14.追索 指票據當事人行使付款請求權遭到拒絕或有其他法定原因存在時,向其前手請求償還票據金額及其他法定費用
15.票據權利
①票據權利,指票據持有人向票據債務人請求支付票據金額的權利。
包括請求付款權和追索權。
票據權利只能以票面金額給付為標的,不能有任何變通。
②票據權利的滅失:(簡而言之,票據還在,但是過期了)
1.持票人對出票人和承兌人的付款請求權,票據到期日兩年不行使就消失。
2.持票人對前手的追索權,從被拒付或者被拒絕承兌起6個月。
3.被追索人清償票據后變成持票人,持票人的再追索權, 自清償日起3個月內行使。
③票據權利的行使和保全方法:三種
按期提示:按照票據規定時間,向票據債務人出示票據,要求其履行債務。
依法取證:持票人依照付款請求權而遭到拒絕或者根本無法行使付款請求權而依法取得的證據。(比如承兌人或者付款人破產,法院提供的司法文書。死亡或者逃匿的,由醫院或者公安機關開具證明。拒付時的拒付理由書等)
中斷時效:如果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債務的請求以及義務人同意履行債務請求,時效中斷。
④票據喪失,(票據不在自己手里了或者破損壞了)
分為絕對喪失和相對喪失。
絕對喪失是物質形態的喪失,比如被火燒了,被洗化了,被撕成碎片了。
相對喪失是指不在原持票人手里了,如持票人丟失或者被盜被搶
⑤票據喪失對應的救濟制度:有掛失止付,公示催告,提起訴訟三種
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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