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原型链_深入总结Javascript原型及原型链
本篇文章給大家詳細分析了javascript原型及原型鏈的相關知識點以及用法分享,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對此有需要的朋友可以參考學習下。如有不足之處,歡迎批評指正。
我們創建的每個函數都有一個 prototype (原型)屬性,這個屬性是一個指針,指向一個原型對象,而這個原型對象中擁有的屬性和方法可以被所以實例共享
一、理解原型對象
無論什么時候,只要創建了一個新函數,就會根據一組特定的規則為該函數創建一個prototype屬性,這個屬性指向函數的原型對象。在默認情況下,所有原型對象都會自動獲得一個constructor(構造函數)屬性,這個屬性包含一個指向prototype屬性所在函數的指針。當調用構造函數創建一個新實例后,該實例的內部將包含一個指針(內部屬性),指向構造函數的原型對象。ECMA-262第5版中管這個指針叫[[Prototype]]。雖然在腳本中沒有標準的方式訪問[[Prototype]],但Firefox、Safari和Chrome在每個對象上都支持一個屬性__proto__;而在其他實現中,這個屬性對腳本則是完全不可見的。不過,要明確的真正重要的一點就是,這個連接存在于實例與構造函數的原型對象之間,而不是存在于實例與構造函數之間。以前面使用Person構造函數和Person.prototype創建實例的代碼為例,圖6-1展示了各個對象之間的關系。
在此, Person.prototype 指向了原型對象,而 Person.prototype.constructor 又指回了 Person 。person1 和 person2 都包含一個內部屬性,該屬性僅僅指向了 Person.prototype ;換句話說,它們與構造函數沒有直接的關系。可以調用 person1.sayName() 。這是通過查找對象屬性的過程來實現的。(會先在實例上搜索,如果搜索不到就會繼續搜索原型。)
二、更簡單的原型語法
前面例子中每添加一個屬性和方法就要敲一遍 Person.prototype 。為減少不必要的輸入,也為了從視覺上更好地封裝原型的功能,更常見的做法是用一個包含所有屬性和方法的對象字面量來重寫整個原型對象。
在上面的代碼中,我們將 Person.prototype 設置為等于一個以對象字面量形式創建的新對象。最終結果相同,但有一個例外: constructor 屬性不再指向 Person 了。前面曾經介紹過,每創建一個函數,就會同時創建它的 prototype 對象,這個對象也會自動獲得 constructor 屬性。
在此,用 instanceof 操作符測試 Object 和 Person 仍然返回 true ,但 constructor 屬性則等于 Object 而不等于 Person 了。如果 constructor 的值真的很重要,可以像下面這樣特意將它設置回適當的值。
三、原生對象的原型
所有原生引用類型( Object 、 Array 、 String ,等等)都在其構造函數的原型上定義了方法。例如,在 Array.prototype 中可以找到 sort() 方法,而在 String.prototype 中可以找到substring() 方法。盡管可以這樣做,但不推薦修改原生對象的原型。
四、原型對象的問題
原型模式的最大問題是由其共享的本性所導致的。 修改其中的一個,另一個也會受影響。
五、原型鏈
其基本思想是利用原型讓一個引用類型繼承另一個引用類型的屬性和方法。然后層層遞進,就構成了實例與原型的鏈條,這就是所謂原型鏈的基本概念。
property 則位于 SubType.prototype 中。這是因為 property 是一個實例屬性,而 getSuperValue() 則是一個原型方法。既然 SubType.prototype 現在是 SuperType的實例,那么 property 當然就位于該實例中了
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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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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