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子商务( Cross-Border Electronic Commerce )是什么?
跨境電子商務( Cross-Border Electronic Commerce )是指分屬不同關境的交易主體,通過電子商務平臺達成交易、進行支付結算,并通過跨境物流送達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種國際商業活動。
跨境電子商務的特征
跨境電子商務是基于網絡發展起來的,網絡空間相對于物理空間來說是一個新空間,是一個由網址和密碼組成的虛擬但客觀存在的世界。網絡空間獨特的價值標準和行為模式深刻地影響著跨境電子商務,使其不同于傳統的交易方式而呈現出自己的特點。
跨國電子商務具有如下特征(基于網絡空間的分析):
(一)全球性(Global Forum)
網絡是一個沒有邊界的媒介體,具有全球性和非中心化的特征。依附于網絡發生的跨境電子商務也因此具有了全球性和非中心化的特性。電子商務與傳統的交易方式相比,其一個重要特點在于電子商務是一種無邊界交易,喪失了傳統交易所具有的地理因素?;ヂ摼W用戶不需要考慮跨越國界就可以把產品尤其是高附加值產品和服務提交到市場。網絡的全球性特征帶來的積極影響是信息的最大程度的共享,消極影響是用戶必須面臨因文化、政治和法律的不同而產生的風險。任何人只要具備了一定的技術手段,在任何時候、任何地方都可以讓信息進入網絡,相互聯系進行交易。美國財政部在其財政報告中指出,對基于全球化的網絡建立起來的電子商務活動進行課稅是困難重重的,因為:電子商務是基于虛擬的電腦空間展開的,喪失了傳統交易方式下的地理因素;電子商務中的制造商容易隱匿其住所而消費者對制造商的住所是漠不關心的。比如,一家很小的愛爾蘭在線公司,通過一個可供世界各地的消費者點擊觀看的網頁,就可以通過互聯網銷售其產品和服務,只要消費者接入了互聯網。很難界定這一交易究竟是在哪個國家內發生的。
這種遠程交易的發展,給稅收當局制造了許多困難。稅收權力只能嚴格的在一國范圍內實施,網絡的這種特性為稅務機關對超越一國的在線交易行使稅收管轄權帶來了困難。而且互聯網有時扮演了代理中介的角色。在傳統交易模式下往往需要一個有形的銷售網點的存在,例如,通過書店將書賣給讀者,而在線書店可以代替書店這個銷售網點直接完成整個交易。而問題是,稅務當局往往要依靠這些銷售網點獲取稅收所需要的基本信息,代扣代繳所得稅等。沒有這些銷售網點的存在稅收權力的行使也會發生困難。
(二)無形性(Intangible)
網絡的發展使數字化產品和服務的傳輸盛行。而數字化傳輸是通過不同類型的媒介,例如數據、聲音和圖像在全球化網絡環境中集中而進行的,這些媒介在網絡中是以計算機數據代碼的形式出現的,因而是無形的。以一個e-mail 信息的傳輸為例,這一信息首先要被服務器分解為數以百萬計的數據包,然后按照ICP/IP 協議通過不同的網絡路徑傳輸到一個目的地服務器并重新組織轉發給接收人,整個過程都是在網絡中瞬間完成的。電子商務是數字化傳輸活動的一種特殊形式,其無形性的特性使得稅務機關很難控制和檢查銷售商的交易活動,稅務機關面對的交易記錄都是體現為數據代碼的形式,使得稅務核查員無法準確地計算銷售所得和利潤所得,從而給稅收帶來困難。
數字化產品和服務基于數字傳輸活動的特性也必然具有無形性,傳統交易以實物交易為主,而在電子商務中,無形產品卻可以替代實物成為交易的對象。以書籍為例,傳統的紙質書籍,其排版、印刷、銷售和購買被看作是產品的生產、銷售。然而在電子商務交易中,消費者只要購買網上的數據權便可以使用書中的知識和信息。而如何界定該交易的性質、如何監督、如何征稅等一系列的問題卻給稅務和法律部門帶來了新的課題。
(三)匿名性(Anonymous)
由于跨境電子商務的非中心化和全球性的特性,因此很難識別電子商務用戶的身份和其所處的地理位置。在線交易的消費者往往不顯示自己的真實身份和自己的地理位置,重要的是這絲毫不影響交易的進行,網絡的匿名性也允許消費者這樣做。在虛擬社會里,隱匿身份的便利迅即導致自由與責任的不對稱。人們在這里可以享受最大的自由,卻只承擔最小的責任,甚至干脆逃避責任。這顯然給稅務機關制造了麻煩,稅務機關無法查明應當納稅的在線交易人的身份和地理位置,也就無法獲知納稅人的交易情況和應納稅額,更不要說去審計核實。該部分交易和納稅人在稅務機關的視野中隱身了,這對稅務機關是致命的。以eBay為例,eBay是美國的一家網上拍賣公司,允許個人和商家拍賣任何物品,到目前為止eBay 已經擁有3000 萬用戶,每天拍賣數以萬計的物品,總計營業額超過50 億美元。但是eBay 的大多數用戶都沒有準確地向稅務機關報告他們的所得,存在大量的逃稅現象,因為他們知道由于網絡的匿名性,美國國內收入服務處(IRS)沒有辦法識別他們。
電子商務交易的匿名性導致了逃避稅現象的惡化,網絡的發展,降低了避稅成本,使電子商務避稅更輕松易行。電子商務交易的匿名性使得應納稅人利用避稅地聯機金融機構規避稅收監管成為可能。電子貨幣的廣泛使用,以及國際互聯網所提供的某些避稅地聯機銀行對客戶的“完全稅收保護”,使納稅人可將其源于世界各國的投資所得直接匯入避稅地聯機銀行,規避了應納所得稅。美國國內收入服務處(IRS)在其規模最大的一次審計調查中發現大量的居民納稅人通過離岸避稅地的金融機構隱藏了大量的應稅收入。而美國政府估計大約三萬億美元的資金因受避稅地聯機銀行的“完全稅收保護”而被藏匿在避稅地。
(四)即時性(Instantaneously)
對于網絡而言,傳輸的速度和地理距離無關。傳統交易模式,信息交流方式如信函、電報、傳真等,在信息的發送與接收間,存在著長短不同的時間差。而電子商務中的信息交流,無論實際時空距離遠近,一方發送信息與另一方接收信息幾乎是同時的,就如同生活中面對面交談。某些數字化產品(如音像制品、軟件等)的交易,還可以即時清結,訂貨、付款、交貨都可以在瞬間完成。
電子商務交易的即時性提高了人們交往和交易的效率,免去了傳統交易中的中介環節,但也隱藏了法律危機。在稅收領域表現為:電子商務交易的即時性往往會導致交易活動的隨意性,電子商務主體的交易活動可能隨時開始、隨時終止、隨時變動,這就使得稅務機關難以掌握交易雙方的具體交易情況,不僅使得稅收的源泉扣繳的控管手段失靈,而且客觀上促成了納稅人不遵從稅法的隨意性,加之稅收領域現代化征管技術的嚴重滯后作用,都使依法治稅變得蒼白無力。
(五)無紙化(Paperless)
電子商務主要采取無紙化操作的方式,這是以電子商務形式進行交易的主要特征。在電子商務中,電子計算機通訊記錄取代了一系列的紙面交易文件。用戶發送或接收電子信息由于電子信息,以比特的形式存在和傳送,整個信息發送和接收過程實現了無紙化。無紙化帶來的積極影響是使信息傳遞擺脫了紙張的限制,但由于傳統法律的許多規范是以規范“有紙交易”為出發點的,因此,無紙化帶來了一定程度上法律的混亂。
電子商務以數字合同、數字時間截取了傳統貿易中的書面合同、結算票據,削弱了稅務當局獲取跨國納稅人經營狀況和財務信息的能力,且電子商務所采用的其他保密措施也將增加稅務機關掌握納稅人財務信息的難度。在某些交易無據可查的情形下,跨國納稅人的申報額將會大大降低,應納稅所得額和所征稅款都將少于實際所達到的數量,從而引起征稅國國際稅收流失。例如,世界各國普遍開征的傳統稅種之一的印花稅,其課稅對象是交易各方提供的書面憑證,課稅環節為各種法律合同、憑證的書立或做成,而在網絡交易無紙化的情況下,物質形態的合同、憑證形式已不復存在,因而印花稅的合同、憑證貼花(即完成印花稅的繳納行為)便無從下手。
(六)快速演進(Rapidly Evolving)
互聯網是一個新生事物,現階段它尚處在幼年時期網絡設施和相應的軟件協議的未來發展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但稅法制定者必須考慮的問題是網絡,象其他的新生兒一樣,必將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無法預知的方式不斷演進?;诨ヂ摼W的電子商務活動也處在瞬息萬變的過程中,短短的幾十年中電子交易經歷了從EDI到電子商務零售業的興起的過程,而數字化產品和服務更是花樣出新,不斷的改變著人類的生活。
而一般情況下,各國為維護社會的穩定,都會注意保持法律的持續性與穩定性,稅收法律也不例外。這就會引起網絡的超速發展與稅收法律規范相對滯后的矛盾。如何將分秒都處在發展與變化中的網絡交易納入稅法的規范,是稅收領域的一個難題。網絡的發展不斷給稅務機關帶來新的挑戰,稅務政策的制定者和稅法立法機關應當密切注意網絡的發展,在制定稅務政策和稅法規范時充分考慮這一因素。
跨國電子商務具有不同于傳統貿易方式的諸多特點,而傳統的稅法制度卻是在傳統的貿易方式下產生的,必然會在電子商務貿易中漏洞百出。網絡深刻的影響著人類社會,也給稅收法律規范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沖擊與挑戰。
跨境電子商務的意義
跨境電子商務作為推動經濟一體化、貿易全球化的技術基礎,具有非常重要的戰略意義。跨境電子商務不僅沖破了國家間的障礙,使國際貿易走向無國界貿易,同時它也正在引起世界經濟貿易的巨大變革。對企業來說,跨境電子商務構建的開放、多維、立體的多邊經貿合作模式,極大地拓寬了進入國際市場的路徑,大大促進了多邊資源的優化配置與企業間的互利共贏;對于消費者來說,跨境電子商務使他們非常容易地獲取其他國家的信息并買到物美價廉的商品。
跨境電子商務的模式
我國跨境電子商務主要分為企業對企業(即B2B)和企業對消費者(即B2C)的貿易模式。B2B模式下,企業運用電子商務以廣告和信息發布為主,成交和通關流程基本在線下完成,本質上仍屬傳統貿易,已納入海關一般貿易統計。B2C模式下,我國企業直接面對國外消費者,以銷售個人消費品為主,物流方面主要采用航空小包、郵寄、快遞等方式,其報關主體是郵政或快遞公司,目前大多未納入海關登記。
跨境電子商務的政策支持
電子商務出口在交易方式、貨物運輸、支付結算等方面與傳統貿易方式差異較大。現行管理體制、政策、法規及現有環境條件已無法滿足其發展要求,主要問題集中在海關、檢驗檢疫、稅務和收付匯等方面。
針對上述問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商務部等部門關于實施支持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有關政策意見的通知》提出了6項具體措施。
一是建立電子商務出口新型海關監管模式并進行專項統計,主要用以解決目前零售出口無法辦理海關監管統計的問題;
二是建立電子商務出口檢驗監管模式,主要用以解決電子商務出口無法辦理檢驗檢疫的問題。
三是支持企業正常收結匯,主要用以解決企業目前辦理出口收匯存在困難的問題;
四是鼓勵銀行機構和支付機構為跨境電子商務提供支付服務,主要用以解決支付服務配套環節比較薄弱的問題。
此外還實施適應電子商務出口的稅收政策,主要用以解決電子商務出口企業無法辦理出口退稅的問題;
最后是建立電子商務出口信用體系,主要用以解決信用體系和市場秩序有待改善的問題。
通知同時要求,自《意見》發布之日起,先在已開展跨境貿易電子商務通關服務試點的上海、重慶、杭州、寧波、鄭州等5個城市試行上述政策。自2013年10月1日起,上述政策在全國有條件的地區實施。
經濟一體化(Economic Integration)
經濟一體化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國家在現有生產力發展水平和國際分工的基礎上,由政府間通過協商締結條約,讓渡一定的國家主權,建立兩國或多國的經濟聯盟,從而使經濟達到某種程度的結合以提高其在國際經濟中的地位。在這個多國經濟聯盟的區域內,商品、資本和勞務最終能夠自由流動,不存在任何貿易壁壘,并擁有一個統一的機構,來監督條約的執行和實施共同的政策及措施。
廣義的經濟一體化即世界經濟一體化,指世界各國經濟之間彼此相互開放,形成相互聯系、相互依賴的有機體。
狹義經濟一體化,即地區經濟一體化,指區域內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或地區,在一個由政府授權組成的并具有超國家性的共同機構下,通過制定統一的對內對外經濟政策、財政與金融政策等,消除國別之間阻礙經濟貿易發展的障礙,實現區域內互利互惠、協調發展和資源優化配置,最終形成一個政治經濟高度協調統一的有機體的這一過程。
經濟一體化的形式
根據各參加國的具體情況和條件以及它們的目標要求,有自由貿易區、關稅同盟、共同市場和經濟聯盟四種形式。
自由貿易區。自由貿易區是指由簽訂自由貿易協定的國家組成的貿易區。成員國之間免征關稅和取消其他貿易限制。
關稅同盟。關稅同盟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為了取消彼此之間的關稅或各種貿易壁壘,建立共同的對外關稅而締結的同盟。同盟內部商品自由流通和自由競爭。關稅同盟在一體化程度上比自由貿易區進了一步。
共同市場。指在關稅同盟基礎上實現生產要素的自由流動,在同盟內建立關稅、貿易和市場一體化。其最終目標是要實現完全的經濟聯盟。
經濟聯盟。是經濟一體化的最終發展目標和最高級的形式。它要求其成員國在實現關稅、貿易和市場一體化的基礎上,建立一個超國家的管理機構,在國際經濟決策中采取同一立場,行使統一的貨幣制度和組建統一的銀行機構,進而在經濟、財政、貨幣、關稅、貿易和市場等方面實現全面的經濟一體化。
經濟一體化的實踐
一、歐洲的經濟一體化
(一)歐盟的歷史沿革
歐洲經濟一體化大事記
時間 事件
1950年5月9日 提出歐洲國家煤和鋼的資源供應共同規劃;確立了創立“歐洲聯邦”的戰略目標。
1951年5月 歐洲煤鋼共同體(ECSC)成立。
1952年5月27日 簽署《歐洲防御聯盟條約》,該條約在法國未得通過。
1957年3月25日 簽訂了《歐洲經濟共同體條約》和《歐洲原子能共同體條約》,統稱為《羅馬條約》。
1958年1月1日 歐洲經濟共同體正式成立。
1959年1月1日 首次降低關稅10%。
1962年1月30日 共同農業政策生效。
1967年7月1日 歐洲煤鋼聯營、歐洲經濟共同體和歐洲原子能委員會合為一體。
1968年7月1日 關稅同盟生效,取消了歐盟內部工業產品流通關稅,制定了共同對外關稅稅則。
1968年7月29日 歐盟內部勞務自由流通。
1972年3月 創立“洞中之蛇”匯率制度,使各國貨幣浮動幅度降至2.25%。
1973年1月 丹麥、英國和愛爾蘭加入歐洲經濟共同體,使共同體擴為9國。
1975年2月28日 簽署洛美公約,同44個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國家建立聯系。
1978年4月3日 同中國簽署《貿易協定》。
1978年 歐洲煤鋼聯營、歐洲經濟共同體和歐洲原子能委員會合為歐洲共體(EC)。
1979年3月13日 埃居體系取代貨幣蛇型浮動體系;歐洲貨幣單位(埃居)成為歐洲記賬單位。
1981年1月1日 希臘加入歐共體。
1986年1月1日 西班牙和葡萄牙加入歐共體。
1986年2月 簽署《單一歐洲法案》。
1987年7月1日 《單一歐洲法案》生效,規定在歐洲委員會中實行投票加權的表決規則,不再實行全體一致原則。
1990年7月1日 資本流動自由化,經濟貨幣聯盟第一階段開始實施。
1992年2月7日 簽訂《馬斯特里赫特條約》
1993年1月1日 歐共體實現單一大市場。
1993年11月1日 《馬約》正式生效,歐共體改稱歐洲聯盟(EU)。
1994年1月1日 經濟貨幣聯盟第二階段開始實施;歐洲貨幣局建立。
1995年1月1日 奧地利、瑞典和芬蘭加入歐盟。
1995年12月 確定歐洲單一貨幣第三階段于1999年1月1日開始啟動。貨幣的名稱為“歐元”(EURO)。
1997年6月 簽署穩定與增長公約、第二匯率機制。
1998年6月 歐洲中央銀行成立。
1999年1月 歐元誕生
2000年1月15日 準備接受保加利亞、羅馬尼亞、斯洛文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和馬耳他等國加入歐盟。
2001年1月2日 希臘成為歐元區的第12個成員國。
2002年1月1日 歐元開始流通。
2002年12月13日 歐盟哥本哈根會議決定在2004年5月1日前,接受波蘭、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拉脫維亞、斯洛文尼亞、愛沙尼亞、塞浦路斯、立陶宛和馬耳他等十國為歐盟的正式成員國。
(二)歐盟東擴與歐洲一體化
歐盟的東擴計劃大體上經歷了3個階段:
先期準備階段(90年代上半期)。主要是與中東歐國家簽署聯系國協定(也稱歐洲協定),制定入盟標準和實行先期準備戰略。波蘭和匈牙利于1991年,捷克、斯洛伐克、羅馬尼亞、保加利亞于1993年,波羅的海三國于1995年,斯洛文尼亞于1996年分別與歐盟簽署了聯系國協定。聯系國協定以法律形式確定了歐盟與聯系國的政治經濟關系,目的是使聯系國逐步融入共同體中。聯系國協定的目標是在2002年前實現工業品的自由貿易并為其他部門的經濟合作奠定基礎。
制定入盟談判時間表階段。1995年,馬德里首腦會議提出入盟談判應在政府間會議結束半年后開始。1996年,佛羅倫薩首腦會議認可了上述提議。在 1997年6月的阿姆斯特丹會議上,首腦們指示理事會審查即將于7月推出的歐盟委員會對各申請國的意見。1997年7月歐盟委員會發表《2000年議程》。該議程分為三個部分,即共同體政策的前景、歐盟2000~2006年的財政框架以及歐盟東擴問題。在《2000年議程》中,歐盟委員會認為,依據哥本哈根標準,歐盟應首先接納波蘭、匈牙利、捷克、斯洛文尼亞、愛沙尼亞和塞浦路斯六國為成員國。1997年12月,歐盟盧森堡首腦會議批準了歐盟委員會的建議,決定首先同上述6國進行入盟談判,而對剩下的5個國家即斯洛伐克、羅馬尼亞、保加利亞、立陶宛、拉脫維亞則視其進展而定。會議還拒絕了土耳其的候選國資格。
正式入盟談判階段。1998年3月12日.在倫敦召開了歐洲大會,歐盟成員國以及申請加入歐盟國家的政府首腦參加了會議,土耳其拒絕與會。歐洲大會是與會者討論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司法和內政事務以及經濟合作的一個論壇,旨在配合歐盟東擴進程。3月30日,歐盟各國外交部長和中東歐首批6國外交部長聚會布魯塞爾,正式開始了入盟談判進程??扑匚謶馉幒髿W盟明顯加快了東擴步伐,同時決定對東擴戰略進行調整。1999年12月,在歐盟赫爾辛基首腦會議上,歐盟宣布將于2000年同6個新候選國,即斯洛伐克、羅馬尼亞、保加利亞、立陶宛、拉脫維亞和馬耳他開始人盟談判,同時宣布給予土耳其入盟候選國資格,但暫不與之談判。2000年2月14日,歐盟外長理事會正式開始了同新6國的入盟談判。2002年12月中旬,歐盟哥本哈根首腦會議決定2004年5月1日將正式接納波蘭、匈牙利、捷克、斯洛文尼亞、愛沙尼亞、塞浦路斯、斯洛伐克、立陶宛、拉脫維亞和馬耳他等10個國家加入歐盟,會議還對羅馬尼亞、保加利亞的入盟時間及土耳其的入盟談判問題作了較為明確的規定。2003年4月16日歐盟雅典非正式首腦會議期間,歐盟15國與上述10個申請國簽訂了加入條約。
東擴是歐盟世紀之交的重大事件之一,它不僅對歐盟未來的發展將產生深遠影響,也將對整個全球的政治與經濟格局產生重大影響。歐共體成立之初,就已經表達了將一體化擴展到整個歐洲的愿望。《羅馬條約》第一句話就是:“矢志為歐洲各國人民間日益緊密聯盟奠定基礎”,并“決心以共同行動消除分裂歐洲的障礙,確保其國家的經濟與社會進步”。就是說,歐盟將最終成為歐洲一體化的代言人。但是,在歐盟內部,民族、國家的邊界在相當長的時期內是不可能消失的;在歐盟的統一體外,還有其他利益集團的存在,外部的不平衡與不協調同樣會影響內部均衡。這些都決定了東擴之后,歐盟的一體化之路不會一帆風順。
(三)歐盟對世界經濟的影響及其發展前景
歐盟的建立對世界經濟的發展具有深遠影響。一方面,它會產生“聚集效應”,如今它不僅吸引了西歐的眾多國家參與,而且吸引了許多中東歐轉型國家。這從經濟上來看,主要是因為我們前面介紹的關稅同盟效應;從政治上看,歐盟在國際事務中的政治影響遠非單個成員國所能及。另一方面,它會產生“擴散效應”。這并非要求所有國家完全與歐盟一樣,而是從一體化經濟學角度來說,內部不同程度和不同范圍的自由貿易會取得不同程度的貿易創造、貿易轉移、規模經濟、投資刺激等效應。歐盟的建立對于歐洲經濟發展是有利的,但對非成員國向歐盟國家的商品和勞務出口、直接或間接投資就可能產生十分不利的影響。而且,由于歐盟內部生產要素、商品的自由流動所導致的生產的調節,也會出現各個集團利益的重新分配,從而使一部分企業和個人遭受損失。但從長遠來看,歐盟同非成員國之間的貿易將很可能隨著其經濟實力的增強而擴大,內部也會采取有利措施來調節利益的分配??梢灶A言,隨著歐盟經濟一體化和政治一體化的發展,歐盟將在經濟上持續走強并在國際事務中發揮越來越大的作用,不斷地向建立“大歐洲自由貿易區”邁進。
二、北美自由貿易區
(一)北美自由貿易區的產生過程
1989年1月1日,兩國簽署《加—美自由貿易協定》 (Canada-U.S. Free Trade Agreement)。1990年,墨西哥正式提出就北美自由貿易協定舉行談判。在經過了連續14個月的緊張談判,美、加、墨三國外貿部長終于在1992 年8月12日達成了《北美洲自由貿易協定》。1994年1月1日起,把美、加、墨三國經濟更緊密地聯系在一起的區域性經濟一體化組織終于正式誕生了。
(二)《北美自由貿易協定》的內容
降低與取消關稅
開放金融保險市場
放寬對外國投資的限制
公平招標
保護知識產權
(三)對北美自由貿易區的評價
首先,北美自由貿易區增進了地區合作,最突出的表現就是緩解了1994年底爆發的墨西哥金融危機。其次,北美自由貿易區促進了三國貿易投資的擴大。隨著各成員國關稅和非關稅壁壘的逐步取消,自由貿易區內的規模日益擴大,區內貿易占各成員國總貿易的比重均有所提高。最后,北美自由貿易區促進了三國農業政策的調整。
三、亞太經合組織
亞太經合組織(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APEC)已擁有21個成員國,包括:中國、日本、韓國、中國臺北、中國香港、泰國、越南、文萊、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新加坡、菲律賓、澳大利亞、新西蘭、巴布亞新幾內亞、美國、加拿大、墨西哥、俄羅斯、智利、秘魯。從規模上看,它是全球最大的區域性經濟一體化組織。
(一)亞太經濟合作組織的產生和發展
(1)探索階段(1989~1992年)。它是APEC尋找自身發展方向、道路和方式的階段。在這一階段里,除了APEC成立大會外,還包括1990年11月新加坡舉行的第二屆部長級會議、1991年11月漢城舉行的第三屆部長級會議和1992年11月曼谷舉行的第四屆部長級會議。(2)發展階段(1993~1996年)。在這一階段里,APEC成員數不斷增加,先后接納墨西哥、巴布亞新幾內亞和智利為新成員,使APEC成員由15國增至18國; APEC朝著機制化方向迅速發展,擁有了秘書處、委員會、工作小組、專家組及各種專業部長會議、部長級會議和領導人非正式會議;APEC的行動計劃獲得通過,并已得到了實施。(3)調整階段(1997~至今)。亞洲金融危機的爆發引發了APEC內部的各種矛盾,原有的一些內在缺陷暴露了出來,貿易投資自由化陷于停滯,經濟和技術合作也缺乏實質性的行動。由于成員國在許多重大問題上的分歧難以化解,APEC內部的離心傾向加劇,各國對APEC的功效開始有所質疑。面對這些新情況,APEC就只能不斷的進行調整,以保證組織能夠正常運行。
(二)對亞太經濟合作組織的評價
亞太經濟合作組織自成立以來,已走過了近15年的歷程。經過各成員國的共同努力,APEC取得較大發展,特別是最近幾年更是進展神速,且較為順利。它在促進成員方貿易投資自由化和經濟合作方面,尤其是實施單邊行動計劃方面取得了較大成績,使得各成員方在區域內的貿易依存度日益增大。
然而,由于亞太經濟合作組織所固有的特點:成員龐雜、具有復合型結構特征、具有非機制性和非約束性的運行特征等,使得亞太經濟合作組織的作用的發揮受到了限制。首先,在迄今為止的世界區域經濟一體化組織中,APEC可謂是成員最多的,但其成員的經濟發展水平卻存在極大差異。其次,APEC無固定的組織機構,自身的運行主要靠會議和協商,沿用世貿組織規則,缺乏制度基礎;APEC強調非約束性,任何貿易投資自由化和經濟技術合作計劃的提出都來自于各個成員國的自愿,這些計劃的實施也依靠各個成員國的自愿行動。最后,APEC具有“大組織中有小組織”的復合型結構。一般而言,區域經濟一體化組織都是單一的組織結構,在一個統一的組織下面就再沒有次級組織。但由于文化、宗教、民族等的多樣性,價值觀或意識形態不同的政治制度的差別,APEC下面還存在由若干成員組成的“小集團”,即次區域經濟一體化組織。主要有:東盟自由貿易區、北美自由貿易區和澳新自由貿易區等,以及正在實現中的“10+1”(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10+3”(中日韓與東盟自由貿易區)和未來可能形成的東亞自由貿易區等。
四、東盟與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建設
(一)東盟
東南亞國家聯盟,簡稱東盟(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ASEAN),其前身是馬來西亞、菲律賓和泰國于1961年月31日在曼谷成立的東南亞聯盟。1967年8月,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菲律賓、新加坡和泰國的外交部長在曼谷舉行會議,正式宣布成立了東南亞國家聯盟,從而取代原先的東南亞聯盟,并由以前的軍事結盟轉向經濟合作。這樣,東南亞國家聯盟就轉變成為了一個次區域性的經濟合作組織。之后,文萊(1984年)、越南(1995年)、老撾和緬甸(1997年)、柬埔寨(1999年)先后加入東盟。目前,東盟成員國包括:菲律賓、馬來西亞、泰國、新加坡、文萊、印度尼西亞、越南、緬甸、老撾和柬埔寨等10國。
(二)東盟自由貿易區
2003年10月,在印度尼西亞的巴厘島舉行的東盟和中、日、韓領導人會議上,東盟發表了具有歷史性意義的《巴厘宣言》,宣言聲明:10個成員國決心在2020年建立東盟經濟共同體,到那時,東盟將不僅是一個單一市場及生產基地,貨物、服務、投資和資金將在此區域內自由流動,而且在政治、經濟和安全等各個領域也進行了統合。與此同時,中、日、韓三國領導人簽署了《中日韓推進三方合作聯合宣言》,確立了推動東北亞經濟合作的基本框架。中國正式加入《東南亞友好合作條約》,向建立中國—東盟自由貿易邁出了重要的一步。
(三)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
面對世界范圍內風起云涌的區域一體化浪潮,東亞各國開始奮起直追。其中最為世人矚目的舉動,就是在2001年末東盟—中國峰會上所宣布的10年內建成“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 (China-ASEAN Free Trade Agreement,CAF TA)。
“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的構想首先是在2000年新加坡舉行的第四次中國與東盟領導人會議上被提出的。2001年3月,雙方正式成立聯合專家小組,對自由貿易區的可行性、經濟效應及中國入世的影響進行了研究。專家小組認為:中國和東盟的貿易結構具有很強的互補性,而雙方的貿易額占各自對外貿易額的比重都較小,表明雙方之間的貿易潛力很大;如果成立自由貿易區的話,則會產生較大的貿易創造效應,使雙方受益。此后,雙方進行了一系列的磋商,在2001年11 月文萊舉行的第五次中國-東盟領導人會議上,雙方正式達成了在10年內建立“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的協議。緊接著,雙方于2002年11月4日在柬埔寨首都金邊簽署《中國—東盟全面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確定了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的基本構架。根據該協議,自由貿易區將包括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和經濟合作等內容,其中關于貨物貿易的談判將從2003年初開始,2004年6月30日前結束;關于服務貿易和投資的談判將從2003年開始,并將盡快結束;在經濟合作上,雙方商定將以農業、信息通訊技術、人力資源開發、投資促進和湄公河流域開發為重點,并逐步向其他領域擴展。在此基礎上,2003年10月1日起,中國和泰國開始執行蔬菜和水果零關稅協議。另外,從2004年1月1日起,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總體框架下的“早期收獲”方案開始實施,谷物、乳品、蛋、飲料等產品將率先降低關稅;從2005年1月1日起,包括鋼材、機械配件、棉織品、肥料、化工品等將開始降低關稅。
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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