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信息系统项目的采购管理
第一部分 概述
1. 概述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 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 658號)文件指導下,重點掌握如下內容:?
(1)掌握“做什么”,綜合掌握項目采購主要過程的輸入和輸出。
(2)掌握“用什么來做”,精通各種方法、技術和工具,清楚這些工具的優點、缺點以及相互關系。
(3)在采購管理活動中,重點關注采購計劃審定、采購團隊建設、采購過程中的資源協調、采購過程監控、采購風險評價和應對、采購績效評估、采購變更控制決策等要素。
(4)掌握規范采購,控制采購成本,向項目貢獻“利潤”。
(5)掌握基于組織的經營目標和經營政策展開項目采購相應的運營活動,包括采購戰略合作管理、采購管理過程、采購管理技術和工具等3個方面的內容。
2. 戰略合作
隨著經濟全球化進程的加速和需求多樣化趨勢的加強,企業間的競爭日趨激烈,市場不確定性急劇增加,企業僅靠自身已無力應對激烈的競爭,而應借助供應鏈的力量,整合各成員企業的優勢資源,形成整體競爭力。
因此,必須擯棄“以企業為中心”的傳統管理模式,代之以現代戰略合作的管理模式。戰略合作的管理本質是供應鏈管理。供應鏈成員企業間應建立戰略合作伙伴關系,基于信任和共同目標,共享資源、共擔風險、共同獲利的非正式長期協議關系。
2.1 供應商戰略合作伙伴關系的構建
供應商戰略合作伙伴關系構建的流程主要包括:分析市場競爭環境,合作伙伴的主因素分析、建立合作伙伴關系的標準、評價和選擇合作伙伴以及建立和實施合作伙伴關系等。
1.合作伙伴的主因素分析
合作伙伴的評價、選擇對于企業來說是多目標的,包含許多可見和不可見的多層次因素。合作伙伴的業績、交貨能力、產品質量、產品價格、提前期、庫存水平、產品設計等方面都影響著信息系統建設項目的成功與否。
2.選擇合作伙伴的標準
選擇合作伙伴的標準應該建立在總成本最小化、敏捷性強、風險最小化的原則之上。另外,利潤的分配是否合理,文化和管理的兼容性,財務的穩定性,合作伙伴的能力和定位也是不容忽視的,這將影響到與合作方的長期合作。
3.合理的評價與選擇
對合作商的綜合評價主要針對其基本資質、資信情況、市場及技術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察和評價,其評價流程為:
(1)合作商提交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公司基本情況資料(含基本資質、人員構成、近兩年業績等)、能證明公司資信情況的材料、能證明公司技術能力及特長的資質及材料等,加蓋公章。
(2)在合作的項目中需填寫項目基本情況、選定的項目合作商及優勢分析、合作風險分析。
(3)根據合作商提供材料,對合作商進行綜合評價,填寫《XX公司項目合作商綜合評價、審批表》(表12-1), 主管領導批準通過后,簽署《項目合作協議》,才正式成為合格的項目合作商。
?2.2 供應商戰略合作伙伴關系的管能、評級
1.建立信任監督機制
2.合作伙伴的激勵機制
第二部分? 采購管理過程
項目采購管理,是指從外部采購項目工作所需的產品和服務的過程。以項目所需采購的產品或服務為基礎,科學地制訂了一個較為完善的采購計劃。采購計劃明確了采購產品清單、采購數量、采購方法和采購時間等重要信息。
項目采購管理的主要過程包括編制采購計劃、實施采購、控制采購、結束采購等4個過程。
| 1.需求確定與采購計劃的制訂 | |
| 2.供應商的搜尋與分析 | |
| 3報價 | 競爭性報價:量夠大;需求清楚;無特定供應商;有較多的合格競爭者。--競標 談判; |
| 4.擬定并發出合同定單 | 企業根據確定的采購需求與采購計劃,在企業的采購定單模板中填上采購內容和要 求形成采購定單,采購定單需經過評審,并得到批準。 采購定單批準后,企業采購人員向供應商發出定單。 |
| 5. 簽收,驗貨,收貨 | |
| 6. 開票付款 | |
| 7. 記錄過程 |
2.1 規劃采購管理,制定采購工作計劃,采購確認,詢價比價定預算,自制外購,供方選擇定標準
| 1. 采購工作說明書---采購申請單(項目范圍基準中的采購內容) ●依據項目范圍基準,采購編制工作說明書(SOW),對將要包含在合同中的部分項目范圍進行定義。 2. 采購文件: 即潛在賣家的報價建議書。 3. 采購計劃,?采購計劃記錄了買什么、不買什么( 自制)、什么時間買等信息,為整個采購過程提供指南。. | |
| 規劃采購管理內容 | |
| 1. 供應商管理 | 供應商的調查選擇 供應商的評估--走訪、競標、協商 采購方的合格評價--就一個項目來講 供應商質量管理 |
| 2. 產品采購目錄管理 | 1. 識別需求 2. 需求類型,單獨,從屬 3. 需求分析、統計、確認 4. 需求變更管理 |
| 3. 采購計劃管理 | 項目申購汁劃(任務)單--數量,時間; 詢價比價,編制采購預算 采購計劃審批,合同會簽 |
| 4. 自制-外購決策 | |
2.2 實施采購,選定賣方,簽訂合同
根據項目管理計劃、采購工作說明書、采購計劃、供方選擇標準、供應商報價及建議方案書和自制外購決策等,選定賣方,談判和簽訂合同的過程。
| 1.詢價比價管理 | 《采購詢價記錄表》 《采購詢價記錄表》 |
| 2. 采購談判 | 采購談判中常用談判策略 最后期限:?為達成協議,定一-個最后期限,f 意料之外:?用新的信息帶來的驚奇使對方同意 有限的授權:聲稱沒有能力把剛達成的協議最后確定下來(-種拖延時間策略) 人不在 :聲稱那位有最后權利的人不在場 公平合理:?提出與其他一些情況的比較 戰略延遲:?要求休會,以便把注意力從現在的討論中移開,或改變談判部署 共同推理:- -同研究處理遇到的問題 撤回 :就一個問題進行假的攻擊,然后撤回(以便把注意力從一個弱點轉移開) 講道理:設法使對方的要求顯得沒有道理 建議仲裁 :用來恐嚇對方達成協議的一種辦法 既成事實:聲稱所爭論的一個問題已被決定下來,或已經解決,因而不可能加以改變 |
| 3. 合同會簽 | 若發現所詢產品與《項目采購計劃(任務)單》要求有差異(如供貨周期長、設備已經停產換型、產品提價等因素),采購應填寫《采購異常信息處理表》中“采購異常信息”“處理意見建議”兩欄內容,經審批同意,再按新的要求實施采購。需重新申請采購。 |
| 招投標 | |
?2.3 控制采購,管理采購關系,監督合同績效,管理變更與糾偏,結束合同
控制采購是管理采購關系、監督合同執行情況,并根據需要管理變更和糾正的過程。
1. 合同執行出現偏差,則需要制定糾正措施。
2? 合同更新,則提交更新后的合同及其相關文件。
3. 合同的提前終止(因各種原因、求便利或違約)。
4. 財務管理工作,分期付款,監督向賣方的付款。賣方完成多少工作,就付多少款項。
5. 在合同收尾前,經雙方共同協商,可以根據協議中的變更控制條款,及時對協議進行修改。
通過檢查與審計,驗證賣方的工作過程或可交付成果對合同的遵守程度。如果合同條款允許,某些檢查與審計團隊中可以包括買方的采購人員。
索賠管理:?如果買賣雙方不能就變更補償達成一致意見,甚至對變更是否已經發生都存著分歧,那么被請求的變更就成為有爭議的變更或潛在的推定變更。有爭議的變更也成為索賠、爭議或
訴求。 談判是解決所有索賠和凈議的首選方法。
采購審計是從采購計劃編制到合同管理的采購過程中的一種結構性審查。采購審計的目標是找出采購過程中的成功和失敗之處,以保證成功的對項目或其他項目的采購合同進行準備和管理。
| 1.采購不合格控制 | |
| 2,采購檔案管理 | |
| 3, 采購貨物管理 | 1)仔放壞境安水
|
?2.4 結束采購,
結束采購是項目收尾或者階段收尾過程的一部分,它把合同和相關文件歸檔以備將來參考。
| 、1. 合同結束;? 2. 組織過程資產更新。 | |
?第三部分 技術與工具
| 專家判斷 | 三種形式: (1)專家個人意見集合法:先征求專家個人意見,然后加以綜合,確定預測值。 (2)專家小組法將專家分成小組,運用專家們的集體智慧進行判斷預測 (3)德爾菲:通過函詢方式向若干專家分別征求意見,各專家在互.不通氣的情況下,根據 自己的觀點和方法進行預測,然后把各專家的意見匯集到一起,采用不記名方式反饋給各位 專家,請他們參考別人意見修正本人原來的判斷,反復數次,最終確定預測結果 |
| 采購管理信息系統 | |
| 合同類型 | ? |
3.1 招投標相關細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 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關于時間節點
------資格預審文件或者招標文件的發售期不得少于5日。--發售時間不少于5天;
---資格預審文件,申請時間不得少于5天,自停止發售日起
---招標文件和資格預審文件需要澄清或者更改的,要在資格預審文件截至前3天;或者投標結束日前15天;
-----對資格預審文件有異議,要在截至之日前2天提出; -----對招標文件有異議的,要在投標截至之日前10天提出。 《招標投標法》第二章 -------招標文件發布----投標截至----不少于20天。
------------評標報告后3天內發布中標候選人
--------中標后30天內,簽訂合同 第四十七條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應當自確定中標人之日起15日內,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的書面報告。
| |
| 1.提出質疑:供應商在知道或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政府采購法》52條)。 2.質疑答復:采購代理機構收到書面質疑后七個工作日內對供應商做出答復(《政府采購法》53條)。 3.提起投訴:供應商如對答復不滿意或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期限內作出答復的,供應商在答復期滿后15個工作日內,向同級財政部門提起投訴(《政府采購法》55條,投訴處理管理辦法》第7條)。 4.審查投訴:財政部門收到投訴書后,在五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投訴處理管理辦法》第11條)。 5.受理投訴:財政部門對符合投訴條件的投訴,自收到投訴書之日起即為受理投訴第11條 | |
總結
以上是生活随笔為你收集整理的12. 信息系统项目的采购管理的全部內容,希望文章能夠幫你解決所遇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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