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P销售发票同步产生会计凭证的两种做法
問題背景及問題描述
SAP是一個高度集成的系統,在各個后勤模塊中發生某些的業務,能夠在系統中自動產生會計憑證,同步更新財務會計科目余額,開具銷售發票的同時產生會計憑證便是其中一種。具體來說,當銷售業務人員在SAP系統開出銷售發票的同時,會同步產生會計憑證如下: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貸: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但是,根據實際業務需求,SAP系統也提供分兩步實現的方法供選擇。即,銷售業務人員在SAP系統開出銷售發票,但不產生任何會計憑證,而由財務人員在系統執行“批準至會計”的操作,才產生以上會計憑證。
問題分析
采用開出銷售發票同時產生會計憑證方式,還是分兩步先開出銷售發票,再由財務人員產生會計憑證的方式,都有其利弊,現在進行分析如下:
采用同步產生會計憑證的方式:
優點:
1. 流程簡單明了,系統操作一步到位。
2. 財務信息與銷售業務數據高度集成,減少人為錯誤的風險。
3. 相關財務人員的工作職能從錄入會計憑證轉向檢查、核對來自銷售業務自動產生的會計憑證。
缺點:
1. 由銷售人員產生的會計憑證,銷售人員的名稱會顯示在憑證制票人一欄。
2. 由銷售人員產生會計憑證,與現有的工作習慣不一致。現有方式是:由銷售人員提供銷售相關原始憑證及稅務發票,財務人員據此在FMIS系統產生會計憑證。
3. 會引起銷售業務人員及財務人員的職責范疇的的變化,同時也帶來憑證流轉及歸檔工作的變化。
采用分兩步產生會計憑證的方式:
優點:
1. 不改變現有的工作習慣。
2. 在會計憑證制票人一欄顯示為財務人員的名稱。
缺點:
1. 同一筆業務需要跨部門,通過不同的人員才能最終完成,業務流程較為復雜,系統操作分開進行。
2. 財務人員在月底必須進行相應的檢查,以確保當月開出的銷售發票,都已產生相應的會計憑證。
3. 在產生會計憑證前,由財務人員須在系統檢查、核對銷售發票信息與稅務發票信息的準確性,負責生成財務憑證的財務人員必須具備一定的銷售模塊的權限,并且熟練掌握系統操作,以免產生人為錯誤。
結論
因此,建議采用同步產生會計憑證的方式,雖然會引起一些員工在工作習慣方面的改變,但整個業務流程更緊湊且高度集成,系統操作簡單,符合SAP最佳業務實踐的設計思路。
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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